【社運一周】 7/27-8/2

By 苦勞網 / 2019-08-02 19:23:25 /
社運一周
摘要:《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社運動態。 上周社運資訊有: 【社運一周】7/27-8/2 ● 生產獎金被砍 元晶工會闖總公司抗議 ●3M員工請育嬰假遭惡意資遣 怒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減聘僱名額 美堤移工反失工作 勞動部挨批裁罰不合理

● 生產獎金被砍 元晶工會闖總公司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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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晶太陽能科技員工遭公司片面減薪,每月生產獎金從數千元銳減至數百元,約400名工廠技術員受影響,元晶企業工會多次發文要求協商都未獲回應,工會幹部於六月開始發起靜坐抗議,竟被記曠職處分。元晶工會7月29日偕同多家工會前往台北總公司抗議,要求公司恢復生產獎金,停止打壓工會。

「還我生產獎金!停止打壓工會!」元晶工會會員戴著V怪客面具高喊口號,和數十名聲援的其他工會成員聚集在元晶太陽能科技總公司大樓下,要求公司恢復生產獎金發放,和工會對等協商。

元晶工會理事長陳潣柔表示,今年三月開始,公司未與工會協商,就片面減發每月生產獎金,形同變相減薪,估計有400名工廠技術員受影響,例如張姓員工被減薪2,300元、田姓員工遭減薪1,000元等,她甚至從1千多元被扣到零元。陳潣柔說,以前員工請有薪假也會有生產獎金,但現在請有薪假也會被扣薪,認為生產獎金的發放方式和評比標準不透明,公司應說清楚,恢復原來的發放水準。

因公司拒絕和工會協商生產獎金,工會幹部從6月10日開始在公司外靜坐抗議,至今已48天,但公司態度依然強硬,陳潣柔不滿地說,幹部依《工會法》申請會務假,參與靜坐和處理工會事務,竟被公司記曠職,她多日被記曠職已經面臨解雇危機,認為公司的舉動根本是打壓工會,要求撤銷處分。

事實上,元晶公司過去有多次打壓工會的事跡,包括針對幹部進行記過及不當懲處,擅自開拆工會信封意圖監控工會等,兩者都經過勞動部裁決會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2018年底元晶新竹廠裁員兩百多名員工,仍有大量工會幹部遭資遣,包括元晶工會副理事長廖浚弘。

當日元晶抗議行動,桃市產總、新北市產總、宜蘭縣產總、豐裕工會等多個工會都到場聲援。新北市產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表示,生產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資方若要變動工資應先跟工人協商,未協商就直接變動已涉及違法,呼籲公司出來面對,不要搞到員工罷工。

工會原本在總公司大樓外抗議,但公司無人出面回應,工會於是集體衝進公司一樓大廳,終於逼迫資方代表出面。元晶副總經理江郅豪表示,公司已經聽到工會對生產獎金的訴求,會回去反映和研究,也承諾未來和工會協商,至於曠職部分他承諾會「從寬處理」。

工會強調,這兩個承諾公司如果跳票,工會絕對不會罷休,將抗爭到底。

●3M員工請育嬰假遭惡意資遣
怒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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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3M台灣公司近期爆發一波裁員潮,六月以來有30多人被裁,其中一名技術工程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一周後竟被資遣,該名員工控訴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不得拒絕育嬰留職停薪的規定。勞動部表示,如查證屬實依法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

美國製造業龍頭3M因營收下滑,日前宣布全球裁員2,000人,台灣公司也受影響,六月起有30多人遭到裁員,員工林先生不滿自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久後就被裁員,他對此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卻執意終止僱傭關係,他控訴3M公司惡意資遣,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7月31日偕同林先生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積極協助。

遭資遣的3M技術工程師林先生表示,他在公司服務十年,6月10日申請留職停薪,一周後公司通知面談,卻變成資遣會議。他表示,自己請育嬰假就是為了幫太太顧小孩,沒想到遭公司惡意資遣,整個資遣過程相當粗暴,不顧台灣法令,他被資遣後生計也面臨問題,怒批3M的惡意資遣非常不當。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周于萱指出,根據勞動部2017年性別工作平等申訴統計,有42%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結果遭到公司資遣開除,或者復職有困難,也有公司缺乏育嬰留停的程序,顯示《性別工作平等法》並未落實。她呼籲勞動部應該清查違法狀況,不應輕輕放下此案,而應專案處理。

立委林靜儀強調,育嬰假是公司依法要給予勞工的法定權利,但勞工請育嬰假卻經常被刁難。她認為,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是分擔照顧家庭的責任,值得鼓勵,但3M員工林先生請育嬰假,卻遭到粗暴資遣,令人難以接受,呼籲勞動部積極協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雅芬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和第21條規定,公司不得拒絕育嬰留停申請,如違反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此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終止勞動契約,雇主一定要報主管機關同意,她表示會持續勞檢和監督企業守法,未來將會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審議此案。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劉政彥則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明定,爭議期間不得有解雇行為,桃園市勞動局釐清後如確認違法,可處20萬到60萬罰鍰。

至於3M公司的裁員潮是否涉及《大解法》規定,他表示,桃園市政府尚未接獲大量解僱的計畫書,據3M公司表示是提出優退優離方案供員工選擇,但他表示如強迫員工接受方案的話,本質上仍是資遣。

●減聘僱名額 美堤移工反失工作
勞動部挨批裁罰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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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堤食品和薩摩亞商巧詣公司的越南移工在五月罷工,成功爭取到公司返還違法積欠的加班費,後續新北市政府針對美堤和巧詣各開罰十萬,勞動部也祭出「廢止外勞聘僱許可」的重罰。然而,此舉卻造成14名移工喪失工作權,移工團體8月1日到勞動部抗議,抨擊這項處罰對移工的影響比對雇主處分更嚴重。

今年五月美堤食品和巧詣公司74名越南移工罷工,要求資方返還積欠的加班費和罰款,資方承諾補償後落幕,但事後傳出資方要秋後算帳解僱五名移工,經調解後才復職。然而,勞動部近日對美堤食品和巧詣公司祭出減少外勞聘僱名額的重罰,卻再度引發移工工作權不保的爭議。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7月24日美堤食品和巧詣公司有14名移工收到勞動部發出的「廢止聘僱許可函」,表示因雇主違法積欠薪資,故廢止其聘僱這14名移工的權利,被廢聘的移工需在60日內轉換雇主或回國。

吳靜如認為,勞動部廢止外勞聘僱許可的確對雇主造成損失,但同時移工卻也喪失自己的工作,食宿都成問題,等於是「連帶受罰」,並不合理。她也指出,廢止聘僱許可的管制期只有兩年,兩年後雇主就可以恢復聘僱名額,所以懲罰效果很有限。

被廢聘的阮姓移工不解地說,明明是雇主違法,為何勞動部罰雇主,移工也會失去飯碗?她表示,她來台工作才十個月,是借錢才來到台灣,現在雇主沒賠償她,如何償還貸款?她希望勞動部和雇主開會解決問題,不要將雇主的錯推給移工來承擔。

吳靜如強調,移工團體不反對勞動部用廢止聘僱許可處罰違法雇主,但現在的做法是勞動部提出名額管制,由資方決定廢聘名單,這樣並不公平,她主張移工應有決定廢聘名單的權利;對於選擇轉換雇主的移工,其轉換期應不受60天限制,回國者應給予其資遣費和機票,轉換過程的食宿也應由雇主承擔。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委莊國良表示,此案是因雇主違法積欠外勞薪資,才減少外勞聘僱名額。他表示,考量廢止外勞聘僱許可對企業經營影響重大,基於處分的比例原則才讓雇主自行提報名額,但勞動部仍會對名額進行判斷,如果是職災案例不得提列。他也說,若由勞工決定名單,可能最後沒有人要廢聘,這樣沒辦法達到限制雇主名額的效果。至於勞團認為兩年管制期太短,他說可以再研究。

對此吳靜如直言,如果沒有勞工想轉換雇主,勞動部就該想其他辦法來罰雇主,而不是逼移工犧牲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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