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2/29-3/6

By 苦勞網 / 2020-03-09 11:47:47 /
社會運動
社運一周
工運
摘要:

《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社運動態。
上周社運資訊有:【社運一周】 2/29-3/6
3月3日:航空業拿42億紓困 工會:應保證不裁員
3月4日:查緝失聯移工無助防疫! 移工團體倡「給合法身分」
3月6日:RCA更審 246人僅24人獲賠 受害勞工不滿 將繼續上訴

3月3日
航空業拿42億紓困 工會:應保證不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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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航空業大受衝擊,政院日前通過600億的紓困預算案,其中近42.9億元將補貼航空業者。3月3日,航空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指目前政府補貼仍有限,希望能給予更多貸款優惠,另外工會也強調政府和相關業者應該保障勞工工作權,不能裁員或片面減薪放無薪假。

政院通過600億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紓困特別預算,報請立法院審查,其中航空業部分,交通部將以補貼航空業者(包含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及機場業者(包含機場內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地勤業及空廚業等)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等方式,依照運量減少幅度予以補貼,金額近42.9億元。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表示,政府雖說要補助,但「口惠實不至」,僅針對機場土地使用費等規費給減免,對航空公司的現金流沒有幫助,但就他們理解華航集團就需要50億紓困,呼籲政府拿出實質補貼或由銀行提供貸款,讓航空業渡過危機。

華航也發布內部信,表示因為疫情影響大幅取消航班,營運受到「雪崩式」影響,呼籲員工主動提出休假,並稱若公司的營運狀況受疫情影響持續惡化,公司就必須推出其他的應變方案,屆時要請同仁多體諒,積極配合公司所發布的各項政策。

對此劉惠宗表示,若公司因為營運狀況惡化提出因應方案,工會的立場就是不管是要降低工作時數或放無薪假,依法都要跟工會協商。他強調,員工願意和公司共體時艱,減薪、無薪假都可以談,但「工作權是我們的底線」,公司不能因此裁員。他也呼籲立法院明定,航空業申請政府補助與貸款應以不裁員為前提。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曲佳雲則表示,長榮在這次疫情中也遭受重創,航班一減再減,但長榮日前公告說不會放無薪假或裁員,工會也願意共體時艱,協商創造雙贏,希望不要再發生911事件後大裁員的情事。她強調,一旦企業拿政府的紓困案,企業就具備更高社會責任,應該保障勞工權益。

空服員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說,工會在現在的困難時刻很有協商的誠意,去年長榮空服員罷工爭取到部分航線改成過夜班,但公司表示因疫情影響,希望可以改回當天來回班,勞資經過合意協商也達成共識,所以希望公司要變更勞動條件,都應和工會善意協商。


3月4日
查緝失聯移工無助防疫! 移工團體倡「給合法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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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第32例確診患者為一名從事看護工作的印尼失聯移工,引發外界關注失聯移工恐成防疫破口,勞動部日前也宣布要加強查緝非法移工。3月4日,移工團體召開記者會強調,多數移工之所以失聯是源於仲介制度和不肖雇主剝削,此時加強查緝只會讓失聯移工更不願現身,呼籲政府應採取「不驅離、不處分、重新給予合法身分」,才能補防疫破洞。

台灣目前約有5萬名失聯移工,新冠病毒第32例確診患者為一名從事看護工作的印尼失聯移工,引發各界關注失聯移工的防疫問題。在發生該確診案例後,勞動部隨即宣布要加強查緝非法移工,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卻表示「不贊成」現階段醫院通報非法外籍勞工,認為一旦清掉這些人,「誰來照顧患者?」勞動部長許銘春隨後也改口表示,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的方針,不會加強查緝醫院內的移工。

「勞動部根本是豬隊友!」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表示,勞動部在發布新聞稿說要加強查緝失聯移工後,遭到陳時中反對,是因為這些移工從事照顧病人的看護工作,是防疫第一線的人力,抓他們的話,防疫人力網可能就會崩盤。她也批評,勞動部近日推出「擴大自行到案專案」,說要降低失聯移工投案的罰款、加速遣返流程,誘使他們主動投案,但是她強調關鍵不在這些「優惠」,而在於失聯移工會遭境管註記,使他們無法來台工作,「應該取消境管註記,否則失聯移工沒動力配合防疫。」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強調,移工之所以變成失聯移工,是因為受限「不能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還有層層仲介制度的剝削,移工逃跑是逼不得已,且失聯後仍努力工作填補台灣勞動力空缺,並無作奸犯科。她也指出,該名印尼移工是因為照顧病患才感染新冠肺炎,形同是職業災害,政府卻沒有保障她,還說要加強查緝失聯移工,令人感到屈辱。

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博後研究員陳炯志也指出,加強取締只會讓這些失聯移工躲的更緊,他們主張透過「大赦」,讓無證移工就地合法化,一段時間內主動投案可獲得三年合法工作時間。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表示,目前的防疫體系沒有很好納入外勞,政府也缺乏提供多語的防疫資訊,都有待改善。他疾呼:「我們需要移工,更勝移工需要我們!」呼籲不要污名化外籍勞工。

陳秀蓮表示,值此防疫期間,要填補失聯的無證移工的防疫漏洞,政府應該給予他們「重新回到合法身分」的機會,不要驅離或處罰他們,給予他們合法聘僱的機會。

她也直言,現行移工制度的癥結在於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導致移工由於仲介制度和雇主的剝削,或希望爭取更好的勞動條件,選擇逃跑成為無證移工。但事實上,目前僅有藍領的外籍勞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白領的外籍勞工則可自由轉換雇主找工作,陳秀蓮認為,勞動部應修改制度,改以更加自由的勞動許可制,讓移工可以在一定期間內在台自由工作,不必受行業別限制,才能真正解決失聯移工的問題。

對於移工團體的訴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則表示,防疫期間勞動部會全力配合疫情中心指揮官指示,加強對移工防疫宣導,非法移工仍著重鼓勵主動投案,而非大規模加強查緝;至於勞團建議「不驅離、不處分、重給合法身分」,因涉及修法,尚須社會共識與審慎評估。


3月6日
RCA更審 246人僅24人獲賠 受害勞工不滿 將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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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史上最大工傷案件RCA案訴訟面臨反挫!3月6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RCA「一軍」案件更審結果,在2018年被發回更審的246名原告中,只有24人獲賠共5,470萬,其餘222人都未獲賠。未獲賠者多數為「無外顯疾病」的勞工,律師團主張這些勞工當年同樣暴露在有毒物質環境中,健康權也受損,但被法院駁回。等候判決結果的前RCA員工們對這個結果大呼失望,強調「永不妥協」,一定會繼續上訴。

RCA「一軍」案件在2018年三審定讞,262人獲賠5.1億元,其他246人發回更審,這246人中,有屬於「選定程序、死亡及罹病證明文件有疑義」的A、B組會員,以及法院認定「無外顯疾病」的C組會員,後者也是這次高等法院的審理重點。

高等法院判決,RCA等公司因使用有毒化學物質,造成前RCA員工罹病,須賠償246位原告中的24人共5,470萬元,其中:A組(罹病死亡)10人判賠1,470萬;B組(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8人判賠2,070萬;C組(無明顯外顯之疾病)6人判賠1,930萬,其餘222人都駁回。

在C組當中,獲賠的6人都是訴訟過程中罹患疾病,且合議庭認為其疾病和化學物質有因果關係的案例。合議庭認為,其餘C組會員沒有明顯外顯疾病,不能證明身體健康受侵害,不得請求賠償,所以予以駁回。

然而,這樣的判決結果,和原告律師團求償12億、「無外顯疾病」的C組員工同樣應該獲賠的主張落差甚大。去年(2019)底第二批提告的1,120位前RCA「二軍」案件中,台北地方法院就採納了律師團的見解,一審判決RCA等公司須賠償全部原告共23億3百萬元。

在法院守候的前RCA員工得知判決結果後,氣憤地大呼失望,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結果。

RCA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表示,這個結果形同是判決未發病的C組員工都輸,但是在訴訟過程中,他們已經請專家清楚說明,毒性物質會對基因產生突變,讓勞工有較大風險罹癌生病;台灣其他案件,也有沒罹病,但勞工精神受影響就該判賠的案例,此次高院法官把兩百多人駁回,是保守、沒前瞻性的判決結果,對受害勞工並不公平。他也批評法官「官僚」、「行禮如儀」、審理過程不認真,強調律師團和RCA員工關懷協會堅持提出上訴,為受害勞工權益奮戰到底。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氣憤地說,他們在宣判前事先準備紅布條和白布條,還以為不用拿出白布條,沒想到高等法院讓他們如此失望。她也質疑,法院遲遲不說清楚判決結果,拖到12點多才說明,根本是心虛,痛批高院「踐踏工人健康權」。

「對這個結果欲哭無淚,我覺得跟敗訴沒兩樣。」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表示,他們長期主張有接觸有毒物質,就對員工有損害,二十多年的訴訟讓很多人身心嚴重受創,甚至還沒得到勝訴或賠償金就離世了。劉荷雲認為,即使賠償撫慰受害員工,也未必能彌補這些年來的醫療費用,原本對判決抱持很大期待,沒想到最後竟是這種結果,一定會上訴抗爭到底,永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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