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報社評】「國安五法」,民主的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By / 2019-07-16 12:17:25 /
犇報社評
摘要:民進黨強行通過「國安五法」的戰略思維,是利用中美大國關係從「戰略合作夥伴」到「戰略競爭對手」的動態過程,將中國大陸形塑為「敵國外患」,並將國民黨的兩岸和解路線與「親中賣台」劃上等號,在台灣內部營造「恐共、反共」的政治氛圍,讓台灣人民與媒體人人自危,形成「寒蟬效應」,使兩岸關係走回堅壁清野、互不往來的「冷戰」局面。 7月15日,數十名五〇年代白色恐怖倖存者在耄耋之年,冒著酷暑坐著輪椅走上凱道「抗議重返戒嚴」、要求「廢除國安五法」。歷史似乎跟他們開了個巨大的玩笑,「我曾經坐牢,將再次坐牢」,剛剛從蔡政府手中接獲白色恐怖的除罪的通知,就隨時等著再一次被整肅。七十年的時間彷彿只是空間的置換,「白色恐怖」換了顏色還是恐怖,從馬場町到凱達格蘭大道,「反共國家安全」的永夜是民主的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xxx7月15日,台灣政治受難人到白色恐怖紀念碑抗議民進黨政府重返戒嚴,圖為對向總統府的抗議手舉牌。(圖/陳立君)

隨著2020年二合一選舉的時日逼近,許多在解嚴前參與過,或見證過黨外民主運動和社會改革運動的中生代,心中總有一口沈甸甸的塊壘,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看到解嚴後台灣的民主政治才短短的32年就沈淪若斯,年少時所堅持的價值逐一剝落,剩下的只是黨派利益的競逐,而禁錮人民思想與心靈自由的蛇籠拒馬還在,只不過,解嚴前是用「反共國家安全」將人民圈禁起來,現在是用「反共國家安全」將人民的利益排斥在外。在這個連科學都可以被收買的「相對主義」時代,道理不再依靠真理,而是政治同儕的黨同伐異,只要在立法院掌握多數,「朕即國家、朕即民主、朕即民意…」。

當地時間7月12日,蔡英文過境紐約以「民主轉型的故事」為主旨在哥倫比亞大學誇誇其談台灣的「民主奇蹟」,並將之歸功於「人民的意志,以及對更美好未來的願景」,卻臉不紅氣不喘的要與世界分享她用「國安五法」和「中共代理人法」來恐嚇台灣人民,羅織政敵罪狀的經驗,說是要在「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間求取平衡」。她指控「獨裁政府企圖利用民主社會的新聞自由,在我們之間挑撥對立,要讓我們懷疑我們的政治制度,好讓我們對民主失落信心。」並聲稱,當獨裁勢力伸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你開始審查自己的言論和想法,不再和朋友討論時事,因為害怕被竊聽,大部分時間都提心吊膽的前瞻後顧,根本無法好好面對未來。」

她似乎忘記了自己才是執政者,掌控著實行「國家暴力」所有的權力和工具,台灣人民只能用輿論和選票來「監督妳」,無法用竊聽和審訊來「監控妳」。讓人民對民主制度失去信心的是用「民主、法治」的程序全面壓制反對黨,清理政治上的異議人士,逐步侵蝕人民思想與言論自由的獨裁,絕不會是新聞自由。無怪乎,就連向來形象溫吞的馬英九,都罕見地以極其嚴厲的口吻指出:「蔡政府以『國家安全』為名,強行通過修正『國安五法』,加重刑責超過戒嚴時期,以政治操作箝制言論自由與人權,還加碼下會期要完成所謂中共代理人的修法,難道思想犯又要在台灣借屍還魂,這種麥卡錫主義復辟的綠色恐怖令人毛骨悚然。」這正是今天發生在台灣的故事,為了捍衛「民主」,我們正在限縮人民思想與言論自由,連網路的虛擬空間都不放過。

近日來,民進黨當局不顧輿論的反對,強行通過「國安法」及「刑法外患罪」的修正案,以司法作為工具來遂行阻絕兩岸正常交流、交往的政治目的,讓台灣人民再度壟罩在白色恐怖的陰影之下。所謂「國安五法」包括今年5月7日三讀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5月31日三讀的「兩岸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修正案」、6月19日三讀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7月4日通過的「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xxx林燿呈代表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宣讀抗議聲明。(圖/史學敏)

「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除了規定退離職涉密人員須至少管制出境三年、最多可延至六年外,也明定若洩密予中國等敵國,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洩漏絕對機密可加重二分之一,在戰時洩密更可處以死刑;「國家安全法」修法,將網路空間納入「國安範疇」,國安機關得以查處網路攻擊案件,也大幅提高「為敵發展組織罪」刑責,明定為中共發展組織者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億元以下罰金,軍公教人員涉入「共諜」案,將喪失月退俸請領權利,已支領者也應追繳;「兩岸條例」修法,明定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退休後,不可參與中國相關政治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者最重可剝奪月退俸、領一次退者最高處一千萬元罰鍰。此前,還通過增訂第五條之三條文,明定兩岸簽署政治協議時,必須在協商前及簽署後交由國會「雙審議」,且最後必須經「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才可生效,大幅提高雙方談判門檻。

特別是,將「刑法外患罪章」全部適用於大陸、香港與澳門地區,更是公然地推行「漸進式法理台獨」。依據此法104條規定「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此一來,非但「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定義的,屬於一個主權國家內部的「大陸地區」,從此成為「敵國外患」,台灣民間組織或政黨人士意圖推動一國兩制方案的民主協商,或者僅僅是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公開支持兩岸和平統一,就可能面臨「外患罪」的處罰。這是嚴重侵犯人民的政治主張及言論思想自由,「反共國家安全」成為民進黨兩岸政策失能最後的遮羞布。

更有甚者,民進黨擬於立法院下個會期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通過匪夷所思的「中共代理人法」。據報導,此法預定規範「禁止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中共黨政軍機關(構)、相關團體或其派遣人之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禁止與中共黨或其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之政治宣傳,或接受其指示或委託而為之;以及出席或參加其所舉辦或與其共同舉辦之會議,發表危害國安之決議、共同聲明或相應聲明,違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元以下罰金。」如此一來,非但包含「海峽論壇」、「國共論壇」、「雙城論壇」以及「紫金山企業家峰會」在內的兩岸民間交流將遭到全面的戕斷,在野統派人士也將成為台獨勢力重點狙擊和清理的對象。

民進黨強行通過「國安五法」的戰略思維,是利用中美大國關係從「戰略合作夥伴」到「戰略競爭對手」的動態過程,將中國大陸形塑為「敵國外患」,並將國民黨的兩岸和解路線與「親中賣台」劃上等號,在台灣內部營造「恐共、反共」的政治氛圍,讓台灣人民與媒體人人自危,形成「寒蟬效應」,使兩岸關係走回堅壁清野、互不往來的「冷戰」局面。

7月15日,數十名五〇年代白色恐怖倖存者在耄耋之年,冒著酷暑坐著輪椅走上凱道「抗議重返戒嚴」、要求「廢除國安五法」。歷史似乎跟他們開了個巨大的玩笑,「我曾經坐牢,將再次坐牢」,剛剛從蔡政府手中接獲白色恐怖的除罪的通知,就隨時等著再一次被整肅。七十年的時間彷彿只是空間的置換,「白色恐怖」換了顏色還是恐怖,從馬場町到凱達格蘭大道,「反共國家安全」的永夜是民主的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xxx曾因參與地下組織「大眾幸福黨」,反抗國民黨的政治受難人黃英武,接受媒體訪問中。(圖/史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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