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員工」因疫情而生,是權宜之舉還是未來趨勢?

By 犇報編輯部 / 2020-03-03 11:50:44 /
摘要:

據陸媒記者調查發現,最早招收「共用員工」的是線上零售行業,之後逐漸推廣至物流、製造業等行業。「共用員工」是疫情之下的權宜之舉,還是未來社會發展趨勢?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當前,一些缺工企業與尚未復工的企業之間實行「共用用工」,進行用工餘缺調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共用用工」不改變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原用人單位應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等權益。原用人單位元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借出員工。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均不得以「共用用工」之名,進行違法勞務派遣,或誘導勞動者註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

xxx在南寧沃爾瑪航洋店,「共用員工」正在忙著打包貨物。(圖/新華社,黃慶剛攝)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為維護生產力與產值,中國大陸悄然興起「共用員工」這種新型用工模式。

據陸媒記者調查發現,最早招收「共用員工」的是線上零售行業,之後逐漸推廣至物流、製造業等行業。「共用員工」是疫情之下的權宜之舉,還是未來社會發展趨勢?

「共用員工」漸成風尚

廣東清遠小夥戴柏榆原本是一家火鍋店的主管,如今成了一家超市的揀貨員。「火鍋店復工一再延後,不開工就沒有收入。」戴柏榆說,幸好火鍋店和盒馬鮮生有合作,可吸納待復工人員的兼職。

因為在餐飲店工作的關係,戴柏榆持有健康證,又熟悉各種蔬菜、肉類,很快通過了面試。「從事的工作很容易上手,挺適應新工作。」他受訪時表示,「火鍋店主管的職位還保留著,復工了就會回去。」

疫情期間,線下餐飲、飯店等服務行業受到衝擊,大量員工無工可返;而線上生鮮電商生意火爆,撿貨員、打包員、騎手等人手緊缺,由此出現了這種臨時性的靈活用工模式——「共用員工」。

根據陸媒記者整理發現,能提供「共用員工」的行業主要有影院、飯店、景區、餐廳、KTV等臨時歇業的行業,以及一些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的中小企業;接受行業主要集中在線上生鮮電商、製造業、共用單車、物流等。

餐飲企業與零售企業的員工共用最早也最多。2月3日以來,包括餐飲、文娛、零售等行業40多家企業的超3000名「共用員工」加入盒馬鮮生;沃爾瑪全國400多家門店已入職兼職人員超3000人,還與全國各地的餐飲企業等開展「共同用工」專案,有意參與的員工近2000人。

隨著各地各行業逐步復工,人員流動限制導致不少企業員工無法及時返回工作職位,「共用員工」出現在更多行業。比如,廣州萬孚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吸納了多家餐飲娛樂企業的132人,「共用員工」大多從事產品組裝、外包裝等方面的工作;浙江衢州好夢來家紡有限公司吸納了30餘名來自東方集團的員工,從事口罩檢驗和包裝工作。

「共用員工」從事的工種比較簡單,簡單培訓就能上工。目前較多使用「共用員工」的職位包括打包、分揀、上架、排面整理、倉庫整理、一線流水操作等。「哈囉出行」提供車輛調度員等職位,「這些職位沒有太高的行業門檻,一般會使用智慧手機就行。」「哈囉出行」單車事業部杭州分部負責人趙業舟說。

除了企業自發共用,多地政府也鼓勵企業通過「共用模式」解決用工問題。廣東省東莞市人社局推出3類企業用工餘缺調劑服務模式,推動企業「共用員工」;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日前發佈《到復工企業就業的倡議書》,鼓勵通過「共用員工」「彈性員工」和遠程工、鐘點工等多種形式,支持企業復工。

員工如何「共用」?

如何成為一名「共用員工」?據陸媒記者調查,一些用工需求大的企業與輸出企業及其員工協商一致,簽訂三方協議借調員工支持生產,還有一些企業則委託協力廠商勞務公司簽訂協議。

一些互聯網企業針對疫情專門推出「跨界」用工平台。阿里本地生活服務公司推出了「藍海」就業共用平台,通過靈活就近的短期用工形式,緩解企業壓力;獵聘招聘平台於2月初推出「員工共用」計畫,為各類業態提供服務。

據陸媒記者調查發現,「共用員工」薪資待遇多數以時薪、計件方式結算。據萬孚生物、盒馬等企業介紹,調劑借用期間員工的工資由借用單位承擔並由原企業發放,按實際工作時間結算報酬,社保關係沒有改變。

廣州優馳汽車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因疫情的影響,企業業務暫時減少,原編制人力變得非常充裕。優馳公司負責人表示:「我們與京東物流合作『共用員工』,一開始很多人並不理解,我們就跟員工解釋說,你們還是我們的員工,只是暫時在京東工作,京東核算的工資會通過我們這邊發下去,不會派去高風險、高難度的職位。」

多家接受採訪的企業表示,在共用模式下,企業會維護好「共用員工」權益。比如盒馬鮮生鼓勵「共用員工」免費領取保險公司推出的疫情險;哈囉單車通過協力廠商勞務派遣公司為員工配備好人身意外保險。

「共用員工」模式也十分靈活,原企業復工即可返回原職位。「隨著不少企業復工復產,截至2月底,陸續有超過900人離開盒馬,回到原公司。」盒馬公眾與客戶溝通部工作人員崇曉萌說。

近日,中國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當前,一些缺工企業與尚未復工的企業之間實行「共用用工」,進行用工餘缺調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共用用工」不改變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原用人單位應保障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社會保險等權益。原用人單位元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借出員工。原用人單位和借調單位均不得以「共用用工」之名,進行違法勞務派遣,或誘導勞動者註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

疫情之後「共用員工」能走多遠?

北京市天平(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歐衛安認為,「共用員工」是特殊情形下產生的一種臨時用工模式,涉及比較複雜的法律關係,對於企業也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法律風險。「共用員工」可能只是當前的權宜之舉,在疫情結束後可能不會繼續大規模存在。

也有一些受訪企業對「共用員工」較為看好。趙業舟說,共用單車行業是季節性很強的行業,每年夏季都有突出的用工需求。「其實『共用員工』的需求一直都在,例如每年雙十一期間物流的需求特別大,和我們一樣,企業往年都是通過協力廠商勞務公司進行調配。」

崇曉萌說,盒馬鮮生方面也認為「共用員工」未來可期,「盒馬多數都設在商場裡,一般商場晚間是高峰,而我們每天8點至17點會比較繁忙。我們正在考慮是否可以跟商場『借』員工,做一些人力錯配。」

數位經濟智庫高級研究員胡麒牧說,隨著共用企業的增多,可能會出現專門從事「共用員工」管理的平台類企業,「共用員工」會發展成一種更加靈活的用工機制。

北京市浩偉律師事務所律師許飛提醒,雙方企業在員工「共用」的過程中要充分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共用」行為應遵循自願平等原則,應當將勞動者的各項權利明確寫在紙面上並徵求勞動者的同意。

◎新華社杭州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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