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條措施」讓在大陸的台灣民眾與企業享更多同等待遇

By 犇報綜合 / 2019-12-19 12:07:42 /
兩岸
摘要:

中國大陸12月初發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讓在大陸的台灣民眾與企業受到更多同等待遇,獲得台灣民眾與台灣企業肯定。

xxx兩岸體育交流頻繁,有許多台灣運動選手赴陸發展。圖為北京時間2018年12月2日,第二屆海峽兩岸學生棒球聯賽總決賽在深圳開幕 。(新華社)

在大陸就業、居住、就讀台灣民眾將享社保福利

中國大陸12月初發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暫行辦法》對在大陸的台灣民眾的考慮十分周全,希望能將各種待在大陸的台灣民眾都能納入社會保障。該辦法不但適用於單位就業、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等多種形式的就業台灣民眾,且適用在大陸居住的未就業台灣人,以及在大陸大學就讀的台灣學生。對在大陸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台灣人,大陸各級財政都將按規定給予相應財政補助,保障參保台灣人的社會保障水準。

考慮到減輕台灣人繳費壓力和返台工作學習實際需要,《暫行辦法》為台灣人在大陸參加社保做出特殊安排。台灣人如不選擇在大陸和台灣雙重保險,可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切實解決台灣人關注的雙重參保問題。台灣人如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可選擇保留帳戶、再次來大陸就業或居住時繼續繳費,也可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係,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帳戶內的儲存額。

《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在大陸的台灣人享有參加5項社會保險的權利,其中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完全不需要參保台灣個人繳納任何費用,切實有效提升了台灣人在大陸參保的社會保障範圍和力度。

一脈相承的台企同等待遇政策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部門,公布「26條措施」,讓在大陸的台灣民眾與企業受到更多同等待遇,獲得台灣民眾與台灣企業肯定。

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在12月初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6條措施」中涉及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和去年出台「31條措施」中涉及台企的12條在理念上一脈相承,且有三個亮點。

一為緊扣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熱點。例如,第2條圍繞5G這一產業熱點,積極支持兩岸企業就5G產業開展交流合作,歡迎台企參與大陸5G建設,共用大陸5G商機。

二為呼應台灣民眾與企業重點關心的問題。例如,第8條針對台企特別是中小微台企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在申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資管道等方面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含金量進一步提高。例如,第1條支援台企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和「四類」中心建設,助推台企加快科技創新,融入高品質發展。

陳斌華表示,「26條措施」發佈以來,有關部門和地方單位正部署落實工作,相關落實和配套對接工作正抓緊進行。例如,福建省將召開政策說明會,明確一些措施的具體方案;江蘇省昆山市推出服務台灣民眾與企業的20條具體政策,提供更多同等待遇。

◎新華社北京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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