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惠及台灣民眾措施」精神在大陸遍地開花
摘要:大陸各地各部門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持續落實「31條惠及台胞措施」。近日,黑龍江省、雲南省、遼寧省瀋陽市、浙江省溫州市也分別推出落實「31條措施」的具體辦法。
據大陸國台辦表示,迄今為止,已經有包括27個省區市在內的80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狀況,推出了具體落地措施,進一步增強台灣同胞的獲得感、榮譽感。
圖為台灣學生到廈門青創基地實習。(圖片來源:海西晨報)
大陸各地各部門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持續落實「31條惠及台灣民眾措施」。近日,黑龍江省、雲南省、遼寧省瀋陽市、浙江省溫州市也分別推出落實「31條措施」的具體辦法。據大陸國台辦表示,迄今為止,已經有包括27個省區市在內的80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狀況,推出了具體落地措施,進一步增強台灣民眾的獲得感、榮譽感。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31條措施」的核心目標是為在大陸生活、學習、就業、創業的台灣民眾提供同等待遇。比方5月1日起大陸實施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降低了社保費率,調整了繳費基數,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和台灣民眾均能同等享受並直接受益。
在落實台灣民眾參加職業資格考試方面,大陸司法部日前在廈門市為26名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台灣居民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大陸司法部自2008年頒佈《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開始,在廈門市和深圳市專門為台灣居民設立了集中考區,為台灣居民參加考試提供便利服務。2018年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頒佈,再次明確台灣地區居民可以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台灣居民與大陸居民能以同一方式、同一標準、同等條件參加考試的原則。迄今已有數千人次台灣民眾報名考試,數百人被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大陸司法部還連續出台擴大執業範圍等4項法律服務的對台開放政策。
大陸國台辦指出,「我們將一如既往保障獲得大陸律師職業資格台胞的執業權利,為台灣法律青年學以致用,積極投身大陸法治建設,參與兩岸法律服務和『一帶一路』法律服務建設,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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