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11/23-11/29
《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社運動態。
上周社運資訊有:【社運一周】 11/23-11/29
● 青年快閃sogo、立院反塗鴉 疾呼礦業法修法
● 華視爆違法資遣還欠薪 員工提告恢復雇傭關係
青年快閃sogo、立院反塗鴉 疾呼礦業法修法
本屆立委會期只剩下最後一個月,支持《礦業法》修法的青年們11月27日晚間在台北街頭快閃,以「反塗鴉」(clean graffiti)的方式,在東門、信義區、立法院以及亞泥董事長徐旭東旗下的SOGO百貨等地,留下「礦業改革 fb:挖山錯了嗎」字樣,希望喚起社會大眾對於礦業改革的認識與關注,以及呼籲國會過半的執政黨儘速完成《礦業法》修法的最後一哩路。
與噴漆式塗鴉相反,反塗鴉是利用高壓水柱與字樣模板,在髒污的人行道上「清洗」出行動標語,由於不會造成牆面損壞,參與者通常無法律風險。2016年,許多民眾便是以「洗地板」的方式,在台北街頭洗出「婚姻平權 絕不妥協」、「拒絕專法 不分異同」來表達支持婚姻平權。
此次反塗鴉行動與粉專「挖山錯了嗎」的參與者來自各校青年,記者簡短訪問了他們對於礦業改革的想法,其中包含「世代不正義」、「環境永續」,以及「原住民族生存與發展」等不同關懷。
參與者A同學,就讀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平日關注反核、能源轉型、樂生議題。A也是行動發起人,她說,既然NGO已經針對執政黨、立法院提出倡議了,那麼學生們也許可以將議題資訊轉譯給一般大眾,所以選擇在鬧區洗地板、創設粉專、做懶人包,以這樣的行動讓更多人了解。
「我覺得世代的不正義,不只在於說是下一代要去承受被上一代所破壞的環境,還有像關礦計畫,比如說徐旭東二十年後挖完了、不挖了,那這個地方要怎麼辦?環境要怎麼復育?在地人的工作還有礦場工人呢?最可怕的是他們持續造成的對於這個地方嚴重的撕裂呢?但是一直以來都是財團、政府說了算,人民被壓著打,這不管是台西村、樂生院或是核電廠附近居民都是一樣的。」
參與者B同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畢業。平常關注樂生、環境議題,從前年開始關注《礦業法》修法。
「因為本身是讀生工系的,要學會用環境的觀點來看各種物理、化學的方式如何對環境造成影響,還有要怎麼改善。對我來說,我覺得最生氣的是,它的開挖距離為什麼可以離原住民族那麼近?而且原住民族竟然沒有發聲的空間。因為自己也有在做人權議題,所以對這樣受壓迫的狀況會有共感。像有些人會說,不然大家都不要用礦、不要發展,其實我認為不是不能挖,但像倡議很久的『環境評估』,本來應該就是要被實施的,但是有非常多的礦區是在環評之前就開挖的,《礦業法》不修,就還可以一直展延,那我們要怎麼說現在這樣的開挖是對環境和人無害的?」
參與者C同學,就讀物理系和社會系。關注大觀反迫遷運動、原住民傳統領域,以及地方發展與草根民主。
「因為平常比較關注原住民過去的受殖民經驗,以及我們在當代要如何面對、處理這些歷史共業的課題。這牽涉到我們要怎麼樣面對台灣歷史,以及如何在這塊土地上正當地、無愧地活下去。就我的觀察,其實社會對於《礦業法》並沒有太多認識,也無感,他們不知道自己家上頭的山正在開挖採礦是什麼感覺,也不知道自己的同意權被剝奪多麼可惡,更不知道依法可以一再展延這個明顯不具正當性的採礦權是多麼荒謬的事情。」
華視爆違法資遣還欠薪 員工提告恢復雇傭關係
華視爆出今年4月無預警資遣10名基層員工,其中4人薪資更長期低於法定基本工資,勞資雙方經過三次調解破裂後,11月29日,被資遣員工偕同華視企業工會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華視違法資遣,要求恢復工作權和補足欠薪。
華視公司在4月22日突然資遣10名員工,要求他們立刻離開公司,其中有8人分屬新聞部、節目部字幕室、行政服務部與新媒體部,至今仍未與公司和解。勞方日前和資方召開三次調解會議,希望資方尊重法律規定,恢復8名員工的工作權,並償還積欠4位員工的欠薪,但資方仍一意孤行堅稱合法,勞方憤而提告,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求償欠薪。
被資遣的新聞部員工馬慧娟表示,被資遣的員工中有6位快要60歲,質疑公司存在「中高齡歧視」,讓他們生計成問題。她無奈的說,針對資遣案,文化部長鄭麗君曾經接見工會代表,承諾會回去了解,但都沒下文,只好選擇提告。
工會委任律師詹文凱表示,華視以虧損和「業務緊縮」為由解雇員工,但是解雇在法律上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亦即盡可能安置員工,如轉調其他工作或給予訓練,但華視完全沒考慮,也拒絕安排轉職。他更指出,華視解雇10名員工後,還在徵才網站上招募新人填補新聞部職缺,顯示華視根本沒有業務緊縮的問題,是違法資遣。
此外,工會指出,有4名被資遣的全職字幕打字人員,從2016年6月起,薪資就未達基本工資。詹文凱批評,華視身為公廣集團成員完全忽視《勞基法》規定,勞方調解時要求返還薪資,華視也未做承諾,因此協助勞方提出訴訟,希望司法還公道。
華視公關室主任吳御曄表示,華視確實有虧損和企業調整需要,也希望和勞方達成調解,但是勞方希望可以付資遣費到屆齡退休為止,公司就沒辦法答應。他也說,增補新人是原本就有增聘人力計畫;至於積欠薪資的指控,他說雖然打字人員屬正職人員,但已經談好是「論件計酬」。
不過,根據《勞基法》,只要存在雇傭關係,按件計酬者亦受到《勞基法》保障,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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