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8/24-8/30
●無殼蝸牛運動三十年
房價攀更高 青年籲制度改革
1989年民團發起無殼蝸牛運動抗議房價飆漲,8月26日屆滿三十年,房價卻比當年更加高不可攀,廣大青年不但買不起房,要租到有品質和便宜的房屋也十分困難。巢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台灣勞工陣線等民團當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強調青年安居問題已成為國安問題,政府應對房市及稅制進行結構性改革,才能讓青年的居住權得到保障。
巢運於召開「無殼蝸牛運動三十周年記者會」,各團體宣示將以「青年安居」做為接下來的住宅運動主軸,要求政府進行房市和稅制的改革,並宣布將在大選前邀請國、民兩黨等主要政黨回應訴求,提出具體解決青年安居問題的政策主張。
巢運發言人、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今天是無殼蝸牛運動屆滿三十周年,1989年8月26日,近5萬人夜宿忠孝東路抗議房價飆漲(當時北市房價所得比約8,亦即不吃不喝8年才可買房),要求政府抑止炒房,讓房價回到民眾可負擔的範圍;但三十年後,北市房價所得比卻來到15,民眾需不吃不喝15年才買得起房,居住問題越來越惡化。
「現在的世代,比三十年前的上一輩世代更貧窮,房價卻更高!」彭揚凱表示,長年來政府都沒有解決居住問題,受害最重的是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他指出,現在青年世代面臨的四大居住問題,分別是「青年貧窮」、「購屋無望」、「租屋困難」和「學生居住」,亟需政府和民間集思廣益一同解決。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過去近二十年來,25-29歲青年的平均薪資由30,133元增至34,217元,僅成長15%,同時期台灣整體房價所得比卻增長178%,北市房價所得比飆升240%,薪資完全無法跟上房價的上漲。他警告,如果房價持續惡化,台灣恐會變成韓國電影《寄生上流》裡住在半地下室的慘況。
彭揚凱表示,青年世代面臨的高房價負擔更甚於上一輩,依據內政部2014年資料,30歲以下青年的房價所得比高達24.75,貸款負擔率甚至已經破百,這使得購屋已不再是多數青年世代的目標。
年輕人除買不起房外,租屋也面對困難,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雖然政府推動青年租金補貼,但台灣有九成房東未依法申報出租房屋以逃漏稅,也不同意租客設戶籍、申請租金補貼,嚴重損害青年租客權益。他更批評,台灣租屋市場規模只有百分之十,卻有高達86萬空屋,十分矛盾,政府卻缺乏政策把空屋導向租屋市場。
在學生居住問題上,反教育商品化聯盟成員謝毅弘表示,根據2017年高教工會統計,全台158間大專校院中,宿舍床位不足達26萬餘床,約近五成學生無宿舍可住;且校外租屋品質參差不齊,違建、頂加的情況很多,近年更屢屢發生大火造成學生身亡,他呼籲各大學應興建平價宿舍,政府也應對不動產業者課徵資本利得,增加公共經費,用以改善青年貧窮化問題。
彭揚凱表示,政府對住宅問題並非毫無作為,但都沒有對症下藥,例如只蓋社會住宅和和推租屋補貼,但這兩者的量能都有限。他直言,政府沒有結構性改革,就是怕得罪建商等既得利益者,但要解決青年居住困境,一定要進行房市和稅制等制度改革,包括推行實價登錄2.0,租屋資訊透明化;持有稅要改革得更合理,讓80萬空屋可以釋出到市場,這樣房屋價格會便宜,選擇也會變多。
「房子是讓人住的,不是拿來囤積或炒作的!」彭揚凱強調,讓年輕世代擁有住得起和租得起的住房是基本人權,政府不應再逃避問題。
●金融業違勞基法最常遭罰 南山人壽蟬聯冠軍
哪家金融機構最常因違反《勞基法》遭裁罰?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8月27日公布金融業「勞資關係」和「消費者保護」的評比調查,其中,南山人壽在過去兩年期間遭裁罰筆數高達85次,在所有金融機構中居冠,其次依序為凱基銀行(13筆)、花旗銀行(7筆)及元大銀行(6筆)。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在2017年曾公布違反《勞基法》裁罰件數最多的金融機構,當年遭主管機關開罰最多筆的「金融業慣老闆」前三名,依序為南山人壽、花旗銀行、和並列第三的元大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全金聯這次公布這兩年多來(2017.4.20-2019.8.19)最新的《勞基法》裁罰統計數據,結果南山人壽再度蟬聯榜首,花旗銀行及元大銀行也再度入榜,顯示其違法情形仍未有效改善。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指出,根據這段期間的裁罰紀錄,南山人壽以遭罰85次奪冠,其次依序為凱基銀行、花旗銀行、元大銀行和國泰人壽。最常違法的態樣則為「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加班」、「未依法給付加班費」、「違法超時工作」、「未核實記載出勤紀錄」、「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等等。
此外,全金聯本次調查也統計了2011年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成立以來,裁定構成最多不當勞動行為的金融機構,結果南山人壽依然是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榜首,14件申請案經裁決認定有10件構成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
南山人壽企業工會理事長嚴慶龍表示,南山人壽沒有依法為外勤人員提撥勞退新制退休金,迄今已經遭罰5千多萬元;另依照各地方政府勞動局公布的裁罰金額,南山因違反《勞基法》,從2012年到現在也累計遭罰3百多萬。他說,資方遭裁罰這麼多次,卻都不和工會溝通,花很多資源打壓工會,例如他就被公司提告,不當勞動行為案件也還在高等法院訴訟中。
嚴慶龍認為,勞動部的裁罰對於大企業不痛不癢,罰再多也不影響經理人的收入,應該提高刑責,用刑法處罰慣犯,如違法應關六個月到一年。
全金聯理事長鄭木欽表示,在裁罰紀錄之外金融業仍有許多違法的黑數,呼籲主管機關勞動部和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的違法慣犯,應加強勞檢和裁罰,並追究總行高層、經理人的疏失之責,確保金融機構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雇主不給漁工穿救生衣致罹難
移工團體籲落實執法
八月,發生兩起漁船遭撞案件,共13名外籍漁工與2名台籍船長失蹤,目前生死未卜。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8月29日赴勞動部抗議,指出落海案件頻傳是肇因於職業安全未受重視,要求不分境內、外聘雇漁工皆應納入《職安法》、《勞基法》保障,且雇主不得以影響漁獲為由,禁止漁工穿救生衣。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指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4條規定,雇主對於水上作業勞工有落水之虞時,應使勞工穿著救生衣,但實際上漁工在漁船海上工作時,雇主卻都未依法讓漁工穿救生衣,罔顧勞工生命安全,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也怠惰不處理,大開法律後門,根本是戕害人權。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陳秀蓮解釋,海上的漁船,也正如同在陸地的工廠,當雇主要求速度與產量時,所有職安措施都會被取消。對雇主而言,讓漁工穿上救生衣,意味著無法快速作業,降低漁獲量。她表示,出海的漁船即是一座「海上孤島」,在勞動部未落實法規之前,勞檢無法抵達,法令無法規範,即使是境內聘僱的漁工,也不被保證擁有最基本的薪資、醫療與安全。
桃園群眾協會移工服務暨安置中心主任汪英達補充,境內聘僱的外籍漁工都必須納保,卻頻繁發生漁工繳了勞保費,雇主卻未納保、私吞保費的狀況。他痛批,面對相關移工團體的抗議,勞動部以及各地勞工局僅僅「只勸不罰」,從未向沒納保的雇主祭出罰緩。
他也指出,漁船工作本身具有相當高的風險,即使五人以下,都應強制納保,勞動部、勞保局及各地勞工局應負起責任。而勞動部不該一直以人力不足、缺乏船隻為由,拒絕上船至勞動現場勞檢。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要求,不分境內、外聘雇漁工皆應納入《勞基法》和《職安法》保障,強制規定雇主不得以妨礙作業、影響漁獲為由,禁止勞工穿著救生衣;且勞檢時應有雙語人員陪同、上船檢查,落實「真」勞檢。
勞動部職安署科長陳志祺出面接受陳情表示,勞動部設有多語的申訴專線,且會與漁業署召開會議研擬民團建議,對漁船進行安全宣導。
●車長睡不到五小時 台鐵再爆違法過勞班表
台鐵排出誇張過勞班表,讓列車長大喊吃不消!台鐵多個基隆車班的班表再度傳出違法過勞情形,包含列車長單日工時超過十二小時、連續工作四小時未休息、車長於外站睡眠的輪班間隔時間不到五小時的狀況,甚至還有車長於平溪線連續折返四五趟,幾乎沒有休息的班表。工會痛批這些班表讓車長天怒人怨,要求勞動部帶隊勞檢,令台鐵改善過勞班表。
台鐵產業工會8月30日召開記者會,拿出多個基隆車班違法的班表,要求台鐵立即改善。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蕭農瑀表示,台鐵近日排出的違法班表分成三種:一種是因為人力不足,造成車長在下班後被主管叫去頂另一個人的班,結果單日工作超過十二小時,這種「接班」的狀況頗為嚴重。
蕭農瑀說,第二種是很多車班是連續工作七或八小時,違反《勞基法》「工作四小時需休息三十分」的規定,導致車長連買午餐時間都沒有。例如像基隆車班110工作班的第二天,表定是從09:30工作到17:03,但若加上前後整備時間,車長須連續工作8小時23分鐘,中間沒有安排三十分休息,車長只能買兩份早餐當午餐。
蕭農瑀指出,110車班是一天折返多趟的班次,對於車長特別勞累,和2017年過勞死的張姓車長曾跑過的沙崙線班表相當類似,中間都沒有休息時間。她質疑,這個班次其實可以安排中途休息,但台鐵仍然排出這種班表,「難道台鐵不怕有下個車長過世嗎?」
蕭農瑀表示,第三種違法過勞班表,則是車長在外站的休息時間,即輪班間隔未達法定8小時的班表。例如基隆車班124工作班,車長在凌晨1:07分休息,但早上5點多就要起來準備,睡眠時間僅四個多小時,違反台鐵員工輪班間隔須滿8小時的規定。
蕭農瑀強調,車長的工作是查驗票、開關車門,注意旅客狀況有無異常,過去曾有車長曾因過勞而開錯邊車門,開到軌道而非月台側的門,顯示一旦車長過勞,也可能危及旅客安全,呼籲台鐵盡快改善違法班表,並補齊人力。
台鐵「依法休假」案 工會籲勞動部勿上訴
此外,2017年台鐵產工為抗議班表「全年無休」而發起春節「依法休假」行動,事後有337名員工遭台鐵局記過懲處,工會隨後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遭勞動部裁決會駁回。工會再上訴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北高行認定:裁決會做成決定時裁決委員未達法定出席人數,判撤銷勞動部原裁決。案子預計將回到裁決會重審。
台鐵產業工會律師翁瑋表示,如果勞動部繼續上訴到高等法院,這個案子將會拖更久,對這些依法休假卻被記過懲處的三百多名勞工只會更拖磨,呼籲勞動部不要再上訴。她也說,當時裁決會未認定此案構成不當勞動行為,是因沒有採認對勞工有利的事證,台鐵局主張交通業全年無休,但這不代表勞工也要全年無休,也不代表可以用違法班表剝奪勞工權益。「如果再次裁決,裁決會應該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蕭農瑀表示,針對基隆車班的違法過勞班表,工會已向基隆市政府送出勞檢,她也再次呼籲勞動部,與其花大錢上訴,不如趕快由許銘春出馬帶隊勞檢,改善台鐵過勞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