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3/28-4/3

By 苦勞網 / 2020-04-06 16:16:44 /
社會運動
社運一周
工運
摘要:

《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社運動。
上周社運資訊有:【社運一周】 3/28-4/3
‧ 廠住不分 兩年已死11移工 勞團轟勞動部「間接殺人」
‧ 樂生重建計畫不需環評?民團拿出計畫書打臉
‧ 大專教師居家隔離 高教工會:校方依法應給有薪假

廠住不分 兩年已死11移工 勞團轟勞動部「間接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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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家金屬工廠的鐵皮宿舍日前發生大火,又燒死3名越南籍移工,點燃移工團體的怒火,3月31日,他們號召數十名移工到勞動部抗議,列名過去兩年來喪生在工廠宿舍大火的11名外籍移工,直指從桃園矽卡工廠大火、桃園敬鵬工廠大火到台中大肚工廠大火,移工喪命的原因都是因為工廠和宿舍位在同一棟,或未保持一段安全距離,要求盡速規範「廠住分離」。

台灣移工聯盟成員許惟棟指出,十天前發生的台中工廠大火,喪生移工住的宿舍,同樣是位在工廠二樓的鐵皮屋,廠住沒分離的狀況,他們針對這個議題,已經開過無數次記者會,勞動部不該再拖磨,應邀請民團參與跨部會會議研商。

「為什麼同樣都是人命,台灣政府非常重視肺炎疫情,卻做不到廠住分離?」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神父阮文雄質疑,台中工廠又有3名越南移工死亡,他們住的是違建的鐵皮屋,地方政府卻未落實查察工作,要求勞動部用防疫態度解決問題。

消防員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說明,「廠住分離」就是讓人不要住在工廠內,這並非多困難,勞動部應落實移工宿舍和工廠分開,發生火災時,消防員就不必冒險入廠內救災,當初敬鵬大火時消防員也不會殉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科長黃偉誠表示,2018年曾找相關部會研議,但經濟部回覆按現行法規「工業區得設置單身宿舍」,所以還得再找經濟部談。他說,勞動部為保障移工住宿,擬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草案,規劃採風險分級方式處理,要求雇主主動申報工廠危險化學物質,建築物也要做公安和消防檢修申報,若風險等級高將會查核、限期改善,亦可裁罰6到30萬。

不過,移工團體質疑地方政府的外勞查察員長期不足,無法落實查訪,對此黃偉誠表示,勞動部在敬鵬大火案後已經增補了75位查察員,目前有336人,雇主填寫入國通報生照計畫書後,地方政府就會在三個月內訪查,確認有無符合飲食、住宿和管理三要項。

然而,許惟棟批評,生照計畫書對「廠住分離」沒有直接幫助,很多工廠符合相關規定但照樣「廠住不分」,要求勞動部邀民間團體開會研商廠住分離。另外,立委洪申翰也提出勞動部應訂出時間點,未來雇主若未做到廠住分離,就不應給予外勞聘僱許可,對此黃偉誠則說會再做研議。


樂生重建計畫不需環評?民團拿出計畫書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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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療養院重建爭議持續延燒,3月31日,樂生保留自救會質疑樂生院未做環評,就逕行施作懸空陸橋和入口意象,已經違反環評法規,要求環保署開罰並命其停工,但樂生院方表示,「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為修復計畫不需環評,且該計畫並不包括懸空陸橋和入口意象。對此民團拿出計畫書,指這兩個工程明明寫在裡面,且院方日前也說要做環評,現在強行否認令人遺憾。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和樂生院民到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樂生院方的懸空陸橋和入口意象工程都未通過環評就強行施工和發標,已經違反《環評法》,環保署應該處以罰鍰並命其停止開發行為,若環保署無作為,未來將提起環評公民訴訟;民團也要求政院通盤檢討樂生重建計畫,保障院民的權益和需求。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指出,樂生園區作為「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兼具「文教建設」與「醫療建設」性質,計畫面積約25公頃,超過5公頃且位於山坡地,依法應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但不論懸空陸橋或入口意象都未做環評,違反《環評法》第22條規定,應該處罰鍰並停止開發。蔡雅瀅強調,他們將依《環評法》第23條就開發單位的違法行為,提出環評公民訴訟告知;若環保署和相關行政機關無作為,未來將提起公民訴訟。

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藍彩雲說,現在樂生院蓋的懸空陸橋,對於手腳不方便的院民來說根本不能使用,他們已經抗爭十六年,希望主事者「要摸摸心肝,不要再欺負患者。」

對於民團的抗議,樂生院方則發出「澄清」新聞稿,指目前執行之「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為修復62棟歷史建物,依法非屬興建或擴建,故免做環評,且各項子計畫均經新北市政府審查通過,無違法問題,至於「入口意象」及「第二人行陸橋」,都不屬於「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執行事項。

然而,蔡雅瀅怒批樂生院方說法「不是事實」,她出示去年12月核定的「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書」,指出不管是入口意象還是第二人行陸橋都寫在計畫當中,且院方上個月底才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執行進度檢討會議」上表示,預計6月10日才能繳交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現在竟然矢口否認稱不需環評,令人「非常失望」。她還說,該計畫明明不只修復,還包括興建等等,反對院方用切割的方式規避環評。


大專教師居家隔離 高教工會:校方依法應給有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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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有大專院校兼任教師傳出確診,3月31日,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呼籲,大專教師遭確診或居家隔離,都仍能依「教師請假規則」請「有薪假」,校方依法不但要照常給薪,代課費用也須由學校負擔,不得自教師薪資扣除。

某大專院校內有一兼任教師確診之案例,除該名教師已入院治療外,與其接觸之教師與學生也已進行居家隔離。許多大專教師也憂心,倘若不幸遭遇生病或是被迫居家隔離的狀況,是否就等同於被迫放「無薪假」?

對此高教工會強調,大專教師遭確診或居家隔離,都仍能依「教師請假規則」請「有薪假」,包括病假與事假。依法不但要照常給薪,代課費用也須由學校負擔,不得自教師薪資扣除。

高教工會表示,以兼任教師而言,也是可以依照「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依法比照「教師請假規則」按比例請求「有薪病假」與「有薪事假」等假別。

高教工會表示,只要兼任教師請「病假」、「事假」等法規所保障之各種假別在規定之總時數內,學校則應發給鐘點費,不得片面減扣薪資,更不得中斷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舉例來說,因為配合居家隔離14天,相等同於請病假2週,是在法律保障的有薪病假時數內,因此校方不得扣減該兼任教師2週之鐘點費,所因應之相關代課費用,也不得請該兼任教師自行負擔。

高教工會強調,因疫情而被迫住院治療或是居家隔離,都絕非該教師之所願意,不論是基於法律規範或是防疫考量,各大專院校校方都應該提供教師一個安心教學的勞動環境,免於因為生病而擔心扣薪或失去工作的恐懼。切莫為了節省一時的人事成本而因小失大,觸法外也失去了教師對學校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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