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1/11-1/17
《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社運動態。
上周社運資訊有:【社運一周】 1/11-1/17
1月15日:派遣沒保障 國美館展場人員參加工會丟工作
1月15日:拒工時黑數 基層公務員籲落實釋字785號解釋
1月16日:抗議片面減薪 foodpanda外送員全台罷送
1月15日
派遣沒保障 國美館展場人員參加工會丟工作
國立台灣美術館長期將常態性的展場人力委外由廠商供應,這些展場人員雖長年在國美館工作,卻每隔一到三年需要重新換約更換雇主,導致屢屢年資歸零和工作權不保。去年(2019)更有三名國美館展場人員因為是工會成員,在換約時遭拒絕雇用,經勞動部裁定違反《工會法》後,至今仍未能復職。1月15日,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呼籲國美館停止濫用非典人力,改為直接雇用。
國美館的展場人員採委外招標,每隔一到三年重新換約更換派遣公司,去年雷德曼保全公司接手展場服務業務,但卻拒絕雇用三位加入工會的員工,派遣工會於是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去年8月底,勞動部裁定雷德曼違反《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雷德曼寧願被罰款也拒絕讓員工復職,引起工會和當事人抗議。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專員吳昭儒表示,這三名在國美館工作的工會會員原本受雇於勤益保全公司,2018年底由雷德曼公司接手展場服務之際,竟向這三位國美館派遣工表示「我希望進來的時候就是乾乾淨淨的」、「你那個工會到時候又發函,到時候會很麻煩」,而拒絕雇用。
吳昭儒批評,面對外包公司違法打壓工會,侵犯勞工工作權的狀況,國美館竟採取放任和事不關己的態度,聲稱只能協助被雷德曼雇用的員工,而不願依勞務採購契約或《採購法》進行罰款、解約或者將該廠商列為拒絕往來名單。他質疑,國美館和外包廠商是共謀關係,且這些展場人員根本是國美館的常態性人力,三位員工在國美館服務短則5年、長則14年,形同「假派遣,真雇傭」,國美館應該負起責任直接雇用。
遭雷德曼拒絕雇用、失業長達一年的國美館展場人員陳勤芳表示,國美館在換約之際已規劃減少展場人力,將原本三十名的常態人力裁減為十名,又面臨年資歸零的問題,所以尋求工會幫助。她氣憤地說,要派單位國美館十分不通情理,她們只領基本工資的薪水,並因為適用84-1責任制,而休不到許多假,現在外包商又利用不續約的方式,優先開除掉她們三人,質疑國美館「看著員工失業,於心何忍?」
儘管勞動部裁決會判定本案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並未作出救濟命令,即規定三名員工需要在何時復職。吳昭儒表示,因為勞動部認為她們尚未被新的外包商雇用,所以也沒辦法強制要求廠商將她們聘回去,勞動部只能開罰,而外包商寧可被罰也不讓她們復職。
此外,雷德曼和國美館的合約已在去年底結束,換成新外包廠商,而新廠商也拒絕雇用這批國美館展場人員,凸顯出派遣讓派遣公司和要派單位都逃避法律責任的問題。對此吳昭儒強調,政府應檢討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凡屬常態性人力需求,都應採直接、不定期雇用。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表示,派遣具有「使用」和「雇用」分離的特性,所以裁決會不能下命令強迫要求外包商雇用,本案彰顯出派遣工未能受到保障的法律漏洞,真正用人的國美館也藉此規避責任。
國美館派遣爭議不只這樁,2009年就曾爆發國美館外包公司要求勞工面試時提供驗孕報告,遭控違反多項勞動法令的案例,當年參與抗爭的國美館派遣工自救會成員蔡善雯當日也出面聲援,批評雷德曼拒絕聘用工會會員,派遣工處境比當年更糟,呼籲國美館館長林志明和文化部長鄭麗君看到派遣工困境,直接雇用這些勞工。
1月15日
拒工時黑數 基層公務員籲落實釋字785號解釋
1月15日,消防員、法警和獄政等基層公務員組成的「工時改革聯盟」赴凱道陳情,引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指出多項公務員相關法規中所規範之工時制度與超時服勤補償制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及健康權,呼籲新政府落實改革公務員工時制度。
去年底,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認定由現行《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保障法》所規範之工時制度與超時服勤補償制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權及健康權,應於3年內檢討修正並制定符合憲法的框架性規範,使如消防、獄政等外勤單位數十年來加班時數不計入工時、備勤不被納入工時等工時黑數問題,以及數百小時補不完的補休、有上限的加班費等慘況,出現改變的契機。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理事長楊適瑋表示,警察、消防、海巡、獄政人員等輪班制公務人員,長期在政府缺乏框架性規範的工時制度下,時常出現「工時黑數」,以消防員為例,24小時的工時當中,扣除正常工時8小時以外,僅能申請10-12小時的超勤時數,餘下的無法報領的時數,或是獄政人員數小時的備勤時數,都無法轉換成任何補休、加班費。
楊適瑋說,相對於一般勞工目前面對的彈性工時或是加班無上限造成的工時血汗,政府均有透過勞檢裁罰予以警告,但政府卻放縱行政機關以行政需求為主,施行長達數十年的畸形制度,如今釋字785解釋出爐,認定國家對於基層公務員工時保障不足之際,新政府應該落實釋字785解釋的要求,終結做功德的工時黑數。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張逸軒則表示,刑事工作經常為偵辦案件而更改勤務時間,以至於服勤時間超過12小時甚至達到24小時,卻沒有給予適當的補休或加班費。目前部分偵查隊仍維持24小時值班,卻只給予四小時加班費。
工時改革聯盟提出三點訴求:(一)應針對釋字785號案進行公務員工時制度全面改革,並邀請工時改革聯盟參與,提供基層人員意見。(二)應修改《工會法》,開放公務員適用勞動三權,保障公務員勞動權益。(三)公部門約聘僱應完整適用《勞基法》保障。
聯盟強調,釋字785已經揭示了國家對公務員工時、勤休保障不足,台鐵列車長、司機的外站備勤不計入工時也是一個例子,更不用說警消等過勞公務員。希望執政黨在拿下800萬票之後,能夠真的聽到人民的心聲,終結基層公務員工時黑數、超時服勤補償機制不全、組織工會等問題。
1月16日
抗議片面減薪 foodpanda外送員全台罷送
不滿foodpanda片面實施減薪方案,1月16日全台包括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地都有數十名foodpanda外送員站出來,拒絕接單「罷送」表達抗議。下午四點半,板橋的體育場外也集結了百名外送員抗議,呼籲foodpanda回復原薪資並改善錢包制度。
foodpanda 1月中發出調整報酬結構公告,宣布從16日開始實施新制,每位外送員每小時增加30%的單量,而每單收入計算方式也改變,舊制原本一單有70元收入,但新制砍為60元,接單還要滿200件,才能拿到500元獎金。
16日上午,在台北內湖敬業三路有多名外送員集合站出來抗議,范姓外送員表示,難以接受公司片面減薪,假設一個月跑一千單,原本可領8萬,但現在只能領6萬,接單率還要百分之九十才有額外獎金。他大呼,「我們沒有勞健保,都是用生命在換錢!」
林姓外送員也認為,這次公司砍太兇,從今天開始接一張單剩60元,一小時跑兩單只有120元,還不到最低薪資,扣掉油錢和生活費所剩無給,他還說,以前公司有保車險,去年12月底也取消了。
林姓外送員指出,foodpanda堅持和外送員非雇傭關係,而是承攬關係,但實際上仍然有扣分制度,現在拒單、轉單或休息還是會被扣分,去年12月底公司還出公文強制外送員要買公司裝備,這些都顯示「承攬」並非名副其實。
下午四點半,板橋體育場外也集結了百名foodpanda的外送員罷工抗議,發起罷工的副代表簡子清表示,之前外送員就因為排班制和「錢包制度」對公司累積了許多不滿,這次片面砍薪是爆發點。他說,錢包制度是公司規定外送員訂單收入超過5千元就會立即停班,要求外送員先存款,但他們認為不合理,應該取消。
簡子清也說,早期進來的外送員簽的書面合約有規定一單是70元,現在公司卻片面更改,他們訴求恢復至少70元,否則之後會有更大抗爭活動。另外,他也說,以前保溫箱可以用租借的,但現在公司強制外送員要先花2千元買保溫箱,但是Uber Eats都沒有這些規定。
簡子清表示,雖然勞動部認定foodpanda是雇傭,但公司說是承攬,他們其實也希望維持承攬,但是公司目前的控制手段,形同用雇傭的方式控制和命令,例如拒單會被「拉休」(強制休息)一段時間。至於為何他希望維持承攬,他表示大部分外送員是兼職工作,希望保持自由度。
簡子清估計,此次罷工行動在北北基大約有1,500人響應,他們目前已經在申請成立職業工會中,預計年後會成立,到時會再派出代表跟公司協商討論。他也批評現有的「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未協助爭取權利,表示成立新工會後也希望幫Uber Eats和戶戶送的員工發聲。
當日罷工行動的代表下午前往北市勞動局和資方進行勞資調解,在協調會後,罷工行動發起人陳泓瑞表示雙方達成初步共識,foodpanda代表有釋出一定善意,將把訴求帶回討論,並在2月17日舉行第二次協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