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8/3-8/9
●公民團體高呼「反軍購、要民生」
今年接連有兩波軍購議題躍上台灣媒體版面,首先是美國政府通過包含108輛M1A2T戰車在內總計22.24億美元、折合新台幣近700億元的對台軍售案,而緊接在戰車之後的,則還有國防部已證實將採購F-16V戰機總計要價80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2,500億。兩波軍購話題當中,雖有鴻海集團前董事長郭台銘在投入國民黨黨內初選期間曾公開表態反對向美國買武器,卻只讓議題陷入到傳統藍綠泥沼中,未能清楚辨明反軍購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為何藍營主張反軍購缺乏正當性,道理很簡單,因為藍營自己執政時,向美方買軍購的金額,不僅不比綠營少,反而還更多!從1978年台美斷交起算,排名前三名金額最大筆的軍購案,都是在馬英九執政任內,2008年花了64.45億美元買了愛國者飛彈、魚叉反艦飛彈和阿帕契直升機;2010年又花了63.94億美元買了黑鷹直升機和鶚級獵雷艦。2011年再花58.52億美元升級F-16 A/B型戰機的武器配備。
根據歷史資料統計,馬英九執政八年當中對美軍購就高達201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491億元,若以仿間戲稱韓國瑜一碗滷肉飯要價1.1億元換算,這筆鉅款也足夠讓韓國瑜一日三餐吃滷肉飯連吃超過五年,不可謂不驚人。正是因為藍營自己執政時也大買特買,如今要改口批評蔡英文政府「凱子軍購」自然難以召喚民眾的響應。
然而,反軍購並非藍營專利,不該簡單被放入藍/綠、統/獨的政治框架當中,台灣過去也不乏有來自工運團體與公民社會的力量主張去除或降低軍事武裝,呼應的是從上世紀五〇年代以來的全球反戰運動,要反對美國的軍事工業複合體(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這個複合體以美國五角大廈、政府部門以及國防承包商為中心,為了自身利潤的擴大再生產,在世界各地擴大矛盾製造戰亂並兜售武器,循環創造軍火商機。
近日就有公民團體自發在民進黨部周邊高舉「反軍購、要民生」標語,也可說是這項反戰傳統的延續。綜觀目前台灣備受矚目的多項內政經費缺口,從年金、健保到長照、幼托、社宅,政府動輒以國庫稅收不足支應為由,對於預算編列斤斤計較,甚至用菸捐這樣不穩定財源來搪塞長照的經費需求,但是花起金額倍數不成比例的百億千億軍購預算,卻可以毫不手軟。
根據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2018年底公佈的研究報告指出,在全球百大武器銷售軍火商名單中,美國企業就佔去其中42個,單單美國一國,就獨佔了世界近六成的軍火市場壟斷角色。社會學者朱元鴻曾分析台灣對美國的所謂軍購案,與其說是「軍購」,其實更像是「納貢」(tribute)關係,因為其中並不存在可供選擇的商品市場以及買方在不同商品間自主選擇的意志,而是由美國單方面列出建議採購清單後,再由台灣政府全面積極配合購買,在概念上,更像是封建藩屬向領主繳納稅貢以表示順從。
國際政治的現實主義理論中有所謂「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的狀態,指的是敵對雙方因為彼此不信任且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往往會對他者的行為做出最壞預期與打算,放大對方的軍事威脅,從而不斷增添軍備以維護自身安全,然而此舉卻也必然讓自己為對方構成更大威脅,從而對方也會增添軍備,形成軍備競賽(arms races)的惡性循環。
在台灣政壇統/獨框架的視野中,來自中國大陸的可見軍事威脅無疑成為台灣增添軍備的正當性來源,然而中國的自我武裝化,又是由於它本身就處於美國在東亞軍事部署的包圍網當中。從「美日安保條約」、美菲、美韓所簽訂的「共同防禦條約」,美國與澳洲、紐西蘭簽訂的「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ANZUS),以及美國國內授權對台軍售的「台灣關係法」,這個美國對中國所佈置的軍事包圍網,不僅促使中國大陸必須強化武裝,也使擔當起包圍網任務的美國盟國/藩屬國,必須自己承擔龐大軍事預算開銷,以及區域不穩定的戰爭風險,落入「安全困境」的兩難之中。
正因為軍備競賽源自於敵意雙方的互不信任,才讓美國軍火商與軍事工業複合體坐享了漁翁之利。要促成兩岸與東亞區域的和平,自然也不可能是由任何國家政府單邊發動就能夠促成,而總是需要區域間進步知識份子的合作交流與持續對話,共同約束自身國家/陣營內部的主戰派。正如日韓左翼至今仍維持反對自己國家(再)軍事化的傳統,台灣方面應該站穩反對軍購的立場,中國大陸也應對動輒喊出「武統」的主張進行嚴厲的約束與自我克制。
●請特休被記曠職 兩廳院員工赴勞動局申訴
國家兩廳院員工請特休假被雇主拒絕,事後還被記曠職!兩廳院一名行政人員今年3月向主管申請6月的特休假,卻在完成各項交接作業後遭主管駁回,之後又將該名員工請特休未出勤之日記為曠職並扣薪。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直指雇主違反《勞基法》規定,8月7日赴台北市勞動局提出申訴。
國家兩廳院爆發勞資爭議,兩廳院的行政人員陳喬如今年3月向主管申請在6月請五天特休假,她自認請假符合程序,提前兩個月申請,也主動完成業務交接、登錄差勤系統等,卻在5月底突然遭到主管否准,並記曠職和扣薪,工會7日到勞動局申訴,痛批兩廳院濫權管理、違反《勞基法》中「特休假由勞工排定」的規定。
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陳喬如表示,她在3月向主管申請特休假,之後還配合演出活動調整自己的休假日期,但在5月底完成職務代理後,卻突然被主管否准,事後主管多次約談她,過程中要求她交出手機、逼簽文件、全程錄影,造成她的心理壓力很大,對於被記曠職扣薪也感到很氣憤。
兩廳院資方則認為,陳員請特休並未經過主管核准,也「未完成請假程序」,因陳員在6月5日和6日堅持請特休未出勤,故記為曠職並扣薪。
然而,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指出,依據《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排定特休假,雇主可以協調,但決定權在勞工,資方根本沒有「准駁權」,兩廳院的內規於法不符。
由於陳喬如在5月17日當選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理事,在此之前資方對她申請特休都未表示意見,但5月底卻突然被否准,工會認為兩廳院此舉是針對工會幹部,有違反《工會法》之嫌,陳喬如表示,將到勞動部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工會理事長淡成偉表示,工會成立後發生很多爭議事件,資方打壓不斷,包括變更排班方式、以莫須有的罪名把員工考績打丙等,經工會抗議後才回復正常排班,但現在又用特休假刁難工會幹部,直言工會不能接受兩廳院的濫權管理。
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出面接下工會檢舉函,他也當場確認工會的說法,強調《勞基法》第38條修訂後,勞工排定特休假「有絕對的主導權」,勞動局受理此申訴案後,將對兩廳院進行勞動檢查,如認定有違法事實,將可開罰2至100萬元。
陳昆鴻也指出,兩廳院在2015年就曾因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如勞工超時工作、女性夜間工作未經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而遭勞檢裁處過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