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楔型鞋開花了!:一齣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的血淚逼供史(上)
其實已經無關一雙女用涼鞋開不開出花朵的問題,它實際是一齣楔型鞋(受難人)的血淚退化(逼供)史。儘管近年來有愈來愈多機密檔案解密,但對解密檔案的內容真偽,即便是學富五車的專家學者,恐怕也要多方參酌、推敲、求證。畢竟,連我的楔型鞋都能開出花朵了,在這奇幻的人世,還有什麼事不會發生?
【犇報編按】
陳明忠先生是台灣知名白色恐怖政治犯、反帝愛國社會主義者,於2019年11月21日逝世,享年90歲。陳明忠曾兩次入獄,是台灣最後一個被判死刑的政治犯。
本文作者為陳明忠先生的二女兒陳志平,回顧陳明忠在1976年第二次被捕時,彼時9歲的她在被問訊時,提到從美返台的阿姨,以及阿姨有雙漂亮的楔型涼鞋,想不到生活日常的小事,卻成為父親後來被審訊定罪的關鍵(詳見「我的爸爸陳明忠被捕的那一天」)。
陳志平於2023年3月拿到從國家檔案館申請的「明嵐專案」偵結報告,看到當年那雙楔型涼鞋被警總如何在偵查中造假為「涼鞋夾書」;父親陳明忠又如何為了保護同志與朋友,在審訊中硬是承擔起莫須有的罪名,煞費苦心、盡其所能作偽證。
在本文中,作者透過解密的偵查文件梳理當年的無心之語到底是怎麼被官方造假運用。也因此,在閱讀的過程中,彷彿看到作者與年幼時的自己對話,多次讓人感到作者在告訴9歲的自己與高中時的自己:「後來事情其實是這樣的……」令人感到不捨並為之動容。
近幾年,台灣在轉型正義下解密許多機密檔案,但國家機器以意識形態辦案定罪,歷史真相又豈能僅透過解密的檔案來還原?透過本文,得以窺見要還原歷史真實面貌的轉型正義,僅靠專家學者研究官方偵查檔案遠遠不夠,除要辨識其中的複雜與真偽,更難脫離政治受難人與家屬,作為人那充滿血與肉的主體。台灣白色恐怖的轉型正義,任重而道遠。
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兩岸犇報》經作者授權轉載全文,以饗讀者。因篇幅因素分為上下篇,本文為上篇。
我的楔型鞋開花了!(上)
◎作者|陳志平(資深媒體人、陳明忠次女)
一、楔子
今天我要講的是一雙楔型鞋如何開出花朵的故事。
要講清楚這個故事,不得不先補充一些「前情」,可能有點瑣碎,但前情愈是對細節描述仔細,愈能佐證後文的真實和可信,至少我是如此以為。
時間回到我升上小三前的那年暑假,二姨帶表姐從美國回台灣探親,表姐年齡介於姐姐和我之間,理論上我們仨應可玩成一片;無奈我當時有點過動又腦子進水,想和表姐玩,表現出來的行為卻是一直去拉表姐的辮子,結果就像以為掀裙子可以吸引心儀女孩注意的小屁孩一樣,反而讓表姐很生氣,之後阿姨回羅東娘家,決定只帶姐姐和表姐同行。
這大約是自我出生以後除了上課外,第一次未和姐姐一起行動,記憶中還有我被留在台北後,媽媽牽著我去舅舅家,在站牌下等公車的畫面。對這次刻意落下我,二姨多年來耿耿於懷,幾年前還特別就此表示歉意,這是我對那年二姨返台記憶深刻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我小時候非常愛漂亮,導致媽媽常常要委婉地舉各種例子告訴我「腦袋下的東西比較重要」。當年阿姨回台時挽了一個特別的髮型,讓人眼睛一亮,後來我偷偷觀察二姨梳過一次,馬上可以模仿複製,這使我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覺得自己有開美容院的天份。
此外,阿姨回台時還穿了一雙時髦的楔型涼鞋,儘管數十年後阿姨說不記得自己曾買過什麼楔型鞋,但因為這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鞋子可以長成這樣」,且等到阿姨回美國後,這種特別的鞋子才開始在台灣大街小巷流行起來,讓我首次真切意識到時尚流行在不同地域的時差,以至於相關記憶在腦裡始終鮮活不曾遺忘。
阿姨回美國的隔年暑假,爸爸就被抓了,之後媽媽也被帶走三天審訊,我和姐姐則在家裡客廳被隔離問話。只記得我回答了有關家裡收音機的問題,並不知為何提到了一年前返台的阿姨,以及她漂亮的楔型涼鞋。
很多年後看到媽媽在口述歷史中回憶,她於7月11日被帶到警總疲勞審問,7月13日回家後才知道,她離家期間我和姐姐在家被問話,問案人員主要追問爸爸和哪些人往來,有哪些人來過家裡,問完後才通知爸爸的弟弟、我的二叔來帶我們去他家暫住。依此推論,我和姐姐被問話的時間大約是在7月11日。
接著到了我讀高中時,媽媽聽聞爸爸的案件被展示在國父紀念館地下室,特別帶我們去看,只見爸爸的照片貼在展示櫃上的背板,下方玻璃櫃裡陳列的所謂叛亂證據中,有一幀家裡的收音機照片,以及一張手繪高跟鞋圖。驟然發現9歲時的童言成為爸爸叛亂的證言,當下讓我非常震撼,並把這個秘密在心裡藏了很久很久。
二、鬥智
2023年3月,爸爸的朋友給我一份當初拍紀錄片時代爸爸向國家檔案館申請的檔案。從中,我第一次知道爸爸第二次坐牢事件被警總命名為「明嵐專案」,在共159頁的專案卷宗最末的「明嵐專案」偵結報告附件二,正是40年前我在國父紀念館看到、爸爸親手繪製的高跟鞋證物圖。
1976年7月1日,前台東縣長黃順興的女兒黃妮娜因秘密自日本赴大陸被捕,爸爸在7月2日晚上得知時,研判黃妮娜被刑求撐不過三天,果然7月4日清晨爸爸即被警總「約談」。
爸爸被帶到博愛路保安處一號問案室後,一名阮姓中將撂下兩句話:「上面有命令,不管用什麼手段,一定要口供」、「就算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之後展開的即是第一階段六天五夜不給睡覺的疲勞式審問,而隨後二、三、四階段的刑求以及吃、睡,也都在這個約50坪大的問案室。
根據警總檔案,7月1日黃妮娜被約談,有了第一份偵訊筆錄,與此同時「明嵐專案」成立。7月4日爸爸被捕,7月5日清晨6點,警總製作了爸爸的第一份筆錄,7月7日黃妮娜第二份筆録出爐,爸爸則於7月8日、7月12日,分別有了第二份、第三份偵查筆錄。推估這三份筆錄反映的,就是警總根據黃妮娜的口供,對爸爸第一階段六天五夜疲勞審問後製作的證據。
爸爸在回憶錄裡提及,當問案人員問他什麼他都否認,從對方氣急敗壞追問的內容,他就可以判斷黃妮娜被刑求時說了什麼。筆錄則顯示,審訊的一個重點是爸爸是否與黨外人士如康寧祥等人往來;另一個焦點則是禁書的來源與傳閱,此時被提及的兩本書,一是香港「七十年代」雜誌,一是海外學者赴大陸後撰寫的「留美中國學人訪華觀感集」。
當時的台灣外在是動盪的國際局勢,內部則是非國民黨的黨外力量崛起。有關單位極其忌憚五、六十年代曾坐牢的「老同學」出獄後仍密切往來,由於這些「老紅帽」當初關在「新生訓導處」,因此質疑「老同學」組織密謀,就被稱為「新生份子復聯」。
政壇反國民黨的新興勢力如黃順興、康寧祥,則被稱作「分歧立委」,因為知道情治單位會跟監黨外人士,爸爸之前與康寧祥、黃順興等人往來,會比約定時間提早一小時到,結束後則晚很久才離開,因此警總偵訊時雖一直想藉爸爸的口咬出黨外人士,但終究找不到證據。
至於被視為傳遞不當思想的「禁書」,第一階段筆錄顯示,警總偵訊時特別在意1976年4月號的「七十年代」雜誌。該期雜誌裡有兩篇關於前一年(1975)年底台灣增額立委補選的敏感文章。其中一篇談及顏明聖的參選,且顏明聖在選後就被捕了;另一篇則是署名「戴乃民」的作者撰寫的「政壇老兵郭雨新」,內容披露郭雨新在同場選舉裡被作了八萬張廢票落選情事。
警總懷疑「戴乃民」是陳映真的筆名,也懷疑顏明聖的文章與蘇慶黎有關。實際郭雨新一文披露的被作票內幕,確實是蘇慶黎自郭雨新秘書陳菊處獲得資料,由爸爸交給陳映真撰寫,再請朋友帶去香港刊登在「七十年代」。
但當時更敏感的是陳映真與蘇慶黎正接手改版「夏潮」雜誌,爸爸感覺自己要出事時,緊急處理掉有陳映真聯絡資料的最新電話簿,並於被捕前一晚將「夏潮」第一筆創刊經費交給陳映真。
被審訊時,一度有位專門「對付」高級知識份子的問案人員,以爸爸電話簿裡某人地址是舊的,質疑爸爸有另一本電話簿,爸爸以只是資料未更新矢口否認,最後,陳映真和蘇慶黎都沒事。
此時警總追查的「海外學人訪華觀後感集」一書,也是由七十年代雜誌社出版,內容是三十名留美學者訪問大陸後撰寫的感想,其中包括1966年當選中研院院士、1975年成為首任亞裔美國亞洲研究學會會長的國際大師級歷史學者何炳棣。
香港歷史學者趙善軒曾根據台灣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裡的未公開史料,於2018年發表一篇論文「何炳棣與中研院斷交考:兼論海外華人的政治認同轉向」,談及何炳棣由傾向台灣當局轉向支持中國大陸,因而遭受台灣當局與中研院敵視的過程,證實當年何炳棣認同對象的轉變,確實讓台灣當局極度在意。
當時這本「海外學人訪華觀後感集」,其實是台中兩位「老同學」影印了上百本供傳閱,警總偵訊時,爸爸以為有「老同學」供出是他印的,就把責任扛下了,宣稱書是他請師大一名美國留學生Goodman幫他複印的,警總追查師大確有該名留學生,但已經回美國了,因此無從再深入查證。
如今依「明嵐專案」資料研判,警總應是早就知道這本書在私下流傳,但實際這本書的影印本是在衍生的「三省堂禁書案」擴大牽連後,於當時的內政部長林金生的醫生弟弟林本仁家查到,林本仁筆錄中借他書者另有其人,但此事爸爸已認下,所以這本書最後被列作爸爸被搜獲的第15本匪書,但標註「本書係陳明忠複印,在林本仁處搜出」。
其實爸爸當時和朋友印書贈書,敏感書籍的主要來源是臺北一家日文小書店,爸爸宣稱曾幫他印書的美籍留學生Goodman,則曾幫他自香港帶來「七十年代」雜誌。為了不牽連他人,爸爸被偵訊時一律把敏感書籍的源頭推給外籍人士或不在台灣的人,其中包括已入日籍、在日本教書的經濟學者劉進慶,因為爸爸以為他只要不回台灣就不會有事,沒想到劉進慶因此被日本情治單位監視,還未能來得及回台見他父親最後一面,對此,爸爸一直感到愧疚。
在第一階段疲勞偵訊期間,媽媽也於7月11日至13日被帶去疲勞審問,我和姐姐則於7月11日在家被隔離問話。
爸爸被偵訊時一路智商在線,不讓警總有擴大牽連的機會,不料在一卷顏明聖兢選立委錄音帶上犯了錯。在得知黃妮娜被捕後,爸爸媽媽緊急處理掉家裡的敏感書籍,媽媽覺得顏明聖的演講錄音帶也該丟掉,但爸爸認為是公開演講應該沒關係。警總偵訊時,以顏明聖錄音帶質疑爸爸和黨外人士有往來,爸爸編了故事,但說錯了顏明聖的演講地點露出破綻,不得不說出實際取得錄音帶的經過。
當時,常來家裡的爸爸朋友裡,陳映真因為頭特別大,我和姐姐稱他「大頭叔叔」,一位四川籍光頭的袁姓難友,我們則叫他「光頭阿伯」。光頭阿伯終身未婚,來家裡找爸爸喝酒時都會帶一袋蛋酥花生,聽聞爸爸7月4日被抓後,光頭阿伯就打包了衣服棉被等待被捕,但直至7月18日才被警總約談,警總偵訊報告裡還描述,光頭阿伯被偵訊時一直血壓偏高且態度惡劣,但最後因只是幫爸爸去高雄取錄音帶「情節輕微」,數月後無罪釋放。
不過給爸爸錄音帶的高雄陳姓難友,原本就健康不佳,7月19日被捕後遭嚴厲刑求,他認為擴大事件大家才有救,供出了他的禁書來源台北「三省堂」書店,以及他借書的五、六十名對象,包括教授、醫生、作家(如葉石濤),甚至是官員(如林懷民的父親、內政部長林金生)。
三省堂是當時台灣最大的日文書店,幫忙訂書的客戶中包含官方機構保密局,三省堂的老闆李沛霖在日據時代曾因反日坐牢,私下賣禁書情事曝光後,包含李沛霖及多位曾向三省堂買書的老同學也先後被捕。
陳姓難友被刑求到撐不住,警總問案人員編了什麼故事他都承認,結果老同學們從看禁書變成聚會密謀,再變成組織分工擬進口武器暴動,全案最終成為以爸爸和陳姓難友「雙陳」為首的組織判亂案。
在叛亂故事如此這般一點一滴形成的過程中,我記憶裡的楔形涼鞋意外得到了發光發熱的機會。1976年9月10日在警總保安處偵訊筆錄中,一雙來自國外的「女用涼鞋」,正式登場。
三、故事是這樣展開的…
主角終於露臉了。
在9月10日陳姓難友的筆錄裡,問案人員問:「陳明忠的匪書,你可知由何處得來?」陳姓難友說:「他(陳明忠)告訴我們是從外國帶進一些匪書,當即出示《矛盾論》等小冊子,並稱是用女用涼鞋自國外帶進來的……。」
筆錄另一段,陳姓難友說:「…陳明忠曾出示一雙女用涼鞋,對我說這些書是自國外夾入鞋底內部帶進來的,冒了很大危險…。」
坦白說,當相隔40年後第一次得以細看那張高跟鞋圖時,我其實心中是有疑惑的,因為圖中就只是一雙有普通鞋跟的女用涼鞋,與記憶裡阿姨的楔型鞋相差十萬八千里,我一度懷疑多年的愧疚也許是自己腦補過頭:「說不定真的有另一雙女用涼鞋,說不定爸爸真的用一雙女用涼鞋自日本帶了書回來……。」
嚴重的迷惘,讓我甚至開始質疑當年的楔型鞋記憶是否出錯,因此在網上蒐尋楔型鞋的世界流行史,直至看到一名網友在一篇文章下留言,提到她的母親說,當年哪有「楔型鞋」這樣的名字,「我們以前都叫它船型鞋」。
「船型鞋」三個字如醍醐灌頂,打結許久的思路瞬間解開,而爸爸的陳姓難友在「明嵐專案」偵結報告中對「女用涼鞋」的描述,更如拼上最關鍵的一片故事拼圖。
陳姓難友說:「涼鞋是女性大人用的……,因為他(陳明忠)亮了一下就拿回去,鞋子的詳細情形,我記得不很清楚,只記得鞋底部份是像船體一般有體積的……。」
沒錯!沒錯!沒錯!就是那道光!就是那雙鞋!
如果像刑案偵辦一樣重建當年的現場,場景大約可能是這樣的:當爸爸的陳姓難友被刑求到跟著問案人員一路承認曾和數位老同學在陳明忠家密謀叛亂、分享禁書時,當故事編到陳明忠的禁書如何能從海外帶進來時,問案人員突然想到了一個多月前在陳明忠家對一個9歲憨憨的問話。
當時問案人員明明問的是平常有什麼朋友到家裡找爸爸,陳明忠的憨憨小女兒卻只無厘頭地想到一年前從美國回來的阿姨,還一直叭啦叭啦自顧自地講著阿姨漂亮的、鞋底像船一樣的涼鞋,讓問案人員離開前忍不住說:「這個大的(指姐姐)腦袋很清楚,這個小的應該什麼都不知道」。
然而這個什麼都不知道的憨憨小孩,終究對問案人員的辛勞作出貢獻,當案情編寫陷入膠着,「美國(海外)」、「船一樣的鞋底」等關鍵詞句,突然給了問案人員破案的靈感,「一雙來自海外的女用涼鞋夾帶禁書入台」的創意案情,就此應運而生。
陳姓難友供出「涼鞋夾書」劇情後,爸爸大約覺得反正也沒多牽連到在台灣的什麼人,也就認下了。在9月10日的偵查筆錄裡,問案人員問:「劉進慶有否托人帶書或雜誌來?」爸爸回答:「六十四年初劉進慶託日本人野田進帶來(書名)……,另外夾入女用涼鞋底部中,有毛澤東所著矛盾論、實踐論、論持久戰、論聯合政府、論人民民主專政及新民主主義小冊子等五本……。」
(未完)
◎下篇|我的楔型鞋開花了!:一齣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的血淚逼供史(下)
◎作者|陳志平(資深媒體人、陳明忠次女)
◎編輯|陳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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