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革命為志業:陳明忠的人格與風範(中)
【編按】本文原刊載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114期,經作者同意在本報全文刊登,共分為上、中、下三篇,本篇為中篇。
四
陳明忠交朋友重義氣,因此也常得到朋友的幫忙,這在他出獄以 後就得到證明。以前在台中農學院讀書的時候,他的學弟林淵源生病開刀,陳明忠和另外一個朋友講好輪流照顧他,他看晚上,另一個朋友看白天,最後那個朋友連白天也不看,陳明忠日夜不停地照顧林淵源(後來二二八事件時陳明忠就把保護農學院院長和外省老師的工作交給林淵源)。1960 年,林淵源知道陳明忠出獄了,立刻找他到林淵源所創辦的旗山農校教書。林淵源那時候已得到蔣經國的賞識,很可能是下一任的高雄縣長人選,所以林淵源敢於聘用陳明忠。陳明忠教書很受學生歡迎,監視他的特務都注意到了,陳明忠知道,這樣下去會害了林淵源,教了不到一年就主動離開。
就在這個時候,前面提到的王子煃推薦陳明忠到中國新藥廠當化驗員。新藥廠查了一下農學院的檔案,發現陳明忠是光復後農化系第二期第一名畢業,他們要陳明忠承諾以後不再搞政治,然後就聘用了他。陳明忠進廠以後,才發現如今的化學已經大大地進步,工廠派他去培訓時,講課的老師是留美的,他們講的英語讓學日式英語的陳明忠聽起來很困難。他只能拼命地學,還好受訓三個月後,他以第二名結訓。
在藥廠的前三、四年,陳明忠賣命的工作,他的自述值得一引:
我們廠的目標是成為甲級藥廠,但我們的設備是丙級的。總之,對我和工廠來說,都是從零開始。頭兩三年,我早上六點就起來,常常看書看到十二點才睡。連體力活我也幹,如搬藥瓶、 送藥等等。 那幾年,真是非常用功,很累。放鬆的方式,就是每隔兩三個月,去台北看電影。從樹林坐火車去台北,進戲院前,我買了麵包進去,連著看三場。當時日本的電影還可以進來。我喜歡看打仗的,談戀愛的就沒有興趣,覺得囉哩叭嗦。打仗的速度就很快,反正是給腦子休息一下。那一陣子我其實過得很苦,但要吃飯,就要做事。如果在藥廠不能站穩,就麻煩了。(《無悔》158-159)
這一段最能看出陳明忠的工作態度,不只試驗藥品如此,搞革命工作也是如此。
他的努力終於有了成效,美援會工礦小組到各廠臨時抽查,新藥廠都做得很好,新聞還做了特別報導。1965 年陳明忠升為品質管制科長,月薪 2,800 元(他在旗山農校教書的薪水是 900 元),這個時候他才能考慮結婚。新藥廠的董事長夫人,想撮合陳明忠和董事長的姪女結婚。陳明忠在回憶錄中說,「這個女孩子什麼思想我也不清楚,我還想搞革命啊!」(《無悔》165)。當時老政治犯已經介紹陳明忠跟馮守娥認識,所以為了避免麻煩,他們快速結婚。這確實是一對理想的革命伴侶。
新藥廠的總經理要陳明忠當廠長,陳明忠不肯,因為這是家族企業,不好管理,總經理堅持要陳明忠當,陳明忠就提出兩個條件:1、不能因為女工結婚就把她裁掉;2、女工做久了,有能力的要升為助理員。總經理答應了。因為陳明忠替女工爭取權利,工廠營運很好,反而更賺錢。雖然如此,在戒嚴時代陳明忠還是不能替工人爭取更多福利,因此感到很痛苦。另外,還有人密告,說他宣傳共產主義。他一氣之下,就轉到東大藥廠當技術部主任,不再當廠長,不用再管人事。
東大藥廠也是中國新藥廠的董事長另開的一家企業,除了製藥外,也兼營食品,「乖乖」就是他們生產的,很有名。陳明忠已經看出,如果製造後來我們稱之為打火機和生力麵(方便麵)的東西,一定可以賺錢。他跟老闆提建議,老闆跟不上時代,反而把他嘲笑一頓。但陳明忠在東大藥廠比新藥廠愉快多了,薪水也逐漸調升到幾萬元,在當時是非常高的。他從來也沒想要出去另創企業,賺錢不是他的目的。他還想搞政治,他說:「只要我生活穩定下來,我不會放棄年輕時候的理想」(《無悔》162)。陳明忠有才幹,可以成為企業家,可以成為很好的管理者,已經不缺錢,但還是要搞革命。其結果就是,1976 年再度被捕,地獄般的嚴刑拷打,以及十一年的牢獄之災。我幫他整理自傳的時候,看到這一段經歷,覺得這個人簡直不可思議。
五
陳明忠在出獄頭幾年,不敢參與政治,頂多只是偷聽大陸廣播和 BBC 的中文廣播,以便了解大陸的情況。1965 年結婚後,生活穩定了,陳明忠慢慢地開始偷偷活動。他發現一家日文小書店,常常去買書,跟老闆聊天,慢慢給他灌輸社會主義和對祖國的認識。一兩年後,老闆終於被陳明忠說服,冒險幫他買日文資料。陳明忠買這些資料花了很多錢,譬如《聯合報》,一個月 75 元,他透過書店老闆買《朝日新聞》,一個月就要 1,000 元。陳明忠所賺的薪水雖然已達數萬元, 但大部分都花在買資料上,根本沒有想到要把自己的生活弄得更好。
1970 年左右,國際局勢有很大的變化,尼克森訪問大陸,有識之士都知道,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總有一天會取得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中華民國會被趕出聯合國,喪失國際地位,因此很多人非常關心各方面的消息。在此之前,陳明忠和一些老政治犯已經建立了秘密交流的網絡(這一點,陳明忠在向我們口述時,並沒有講得很清楚,是我的推測),他們合買了影印機,偷印資料,通過秘密讀書會和私人交往散發出去,台灣很多有頭有臉的人都讀過他們散發的資料。就在這個時候,陳明忠也開始和一些黨外重要人物,如黃順興、康寧祥、郭雨 新等人交往。陳明忠極其謹慎,每次在飯店和黨外人士聚會,他都提前一個小時到達,延後一個小時離開,因此站在飯店門口監視的特務,從來就不知道陳明忠參加了黨外的活動。
陳明忠認識了另一個政治犯陳玉璽,陳玉璽和日本的國際特赧組織有來往。1974 年東大製藥廠「乖乖」部門派陳明忠到日本買機器,陳明忠藉此機會把陳玉璽交給他的台灣政治犯名單轉交給日本的國際特赧組織,這樣,陳明忠就和他們建立了聯繫。1975 年陳映真出獄,陳明忠從日本回來後,陳玉璽就介紹陳明忠和陳映真認識,陳明忠由此認識了蘇慶黎等人,這些人後來成為左翼雜誌《夏潮》雜誌的核心。這樣,五○年代的老左派就和七○年代的年輕左派接上頭了。陳明忠所以被捕,和他 1974 年的日本之行有密切關係。他見到著名經濟學家劉進慶,劉進慶告訴陳明忠,他如何策反陳逸松,讓陳逸松投奔大陸。他們兩人談得很高興,劉進慶突然脫口而出,「嘿!我們 現在來策反黃順興吧。」陳明忠的父親曾在台東縣當公務員,跟擔任過台東縣長的黃順興熟識,所以陳明忠出獄後,早就認識黃順興了。他們無話不談,但陳明忠完全沒想到,黃順興另有打算。黃順興沒跟陳明忠講,就讓女兒黃妮娜由日本進入大陸,帶了他寫給周恩來的一封信。黃妮娜到了大陸,受到了各方面的熱情接待。黃妮娜回台灣後,也找過陳明忠,告訴他,自己和楊斯德(大陸前總政戰部聯絡部長)的談話。楊斯德問黃妮娜,在台灣誰影響了她,黃妮娜說,陳明忠。楊斯德就說,你回台灣以後,把大陸的情況告訴陳明忠。陳明忠一聽,就知道糟了。黃妮娜從日本到大陸去,國民黨透過他們的管道知道了消息,所以黃妮娜回台灣後,不久就被捕。黃妮娜是個年輕小姐,禁不住苦刑,什麼都講出來。除了和楊斯德的對話 外,他還告訴審訊的人,陳明忠早就跟黨外人士有所來往,所以陳明忠就被捕了。
六
在和黃妮娜談話後,陳明忠立即把他們合買的影印機拆散,丟到淡水河去,又把他買的許多非法書籍藏到他所提拔的女工家裡,又把自己新的電話簿撕碎(上面有陳映真電話,舊本沒有),在馬桶裡沖掉,做好了被捕的準備。他也買好機票,準備隨時逃到日本。但黃妮娜被捕當天,黃家並沒有立即通知陳明忠,第二天才告訴他。陳明忠 估計如果那時趕赴機場,一定會在機場被捕,那就更糟,證明自己畏 罪潛逃,所以他就在家裡靜靜地等。
那時候陳映真、蘇慶黎等人想辦一份左翼刊物《夏潮》,人和文章都聚起來了,但缺錢,需要 60 萬。陳明忠先跟老難友蔡意誠(日據時代著名抗日知識分子蔡惠如的孫子)募了 10 萬元,在 1976 年 7 月 3 日晚 上 11 點左右交給陳映真,4 日早晨 6 點鐘陳明忠就被捕了。
被捕當天,陳明忠被送到保安處一號問案時,房間很大,有五十多坪,還有廁所,接下來的審訊、刑求和睡覺都在這裡。主持的中將是警總副司令阮成章,他只講兩句話,第一句「上面有命令,不管用什麼手段,一定要口供」,第二句「就算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當審訊人員把陳明忠的手錶、現金收好,要陳明忠在保管條上簽名,他看到上面的編號是「民國六十五年特字 001 號」,顯然是上面極其重視的大案,他難逃一死。警總審訊黃妮娜時,才知道陳明忠早就參加黨外活動,而他們竟然一點也不知情,這讓他們覺得此人不簡單,但似乎也沒必要弄出這麼大的陣仗。有一次陳明忠和我聊天時,又提到黃妮娜在大陸和楊斯德的對話,那一次,陳明忠敘述時是這樣說的:「楊斯德對黃妮娜說,你回去跟陳明忠講,好好幹!」我恍然大悟,我告訴陳明忠,當年國共內戰策反蔣經國最信任的部下賈亦斌的人就是楊斯德。現在蔣經國又聽到楊斯德要陳明忠好好幹,這還得了,哪能輕輕放過。經我這樣一說,陳明忠說,原來如此。有一次我們到大陸訪問,楊斯德竟然親自為陳明忠推輪椅,似乎要表達歉意,這也許可以證明他對黃妮娜講的話是不太妥當。
陳明忠第二次被捕,經過三輪刑求,前後三個月,陳明忠什麼都沒承認,問案的人事後對陳明忠說,「我們刑求分四個階段,一般在第一階段,大部分的人都會承認罪狀,到了第二階段,剩下的那些不肯承認的人,連叫他承認說『偷古井』他也會承認。所以第三、第四階段的刑求,我們從來沒有機會用過,你是警總有史以來頭一個,通過四 個階段刑求還不肯認罪的,你練過什麼武功?」這使陳明忠成為戒嚴時期政治犯中的傳奇人物。整個刑求過程,請參看《無悔》183-194 頁, 這裡就不重複了。
其實,陳明忠還有一項本領,似乎很少人注意到。他說,面對疲勞轟炸式的審訊,「你的回答不能前後矛盾,只要被抓到,他們就死扣住不放,所以腦筋要非常清楚,我那時四十七歲,身體還可以,撐得住。」(《無悔》184)陳明忠讓人佩服的不只是不怕死的精神,還有他那種超人的耐力與前後一貫的記憶力。他跟我講過沒有寫進《無悔》的一件事:審訊的人問他,去日本幾次,他內心非常緊張,但立即硬著頭皮回答,兩次。審訊的人認為他講兩次是對的,就沒有繼續追查下 去,讓他闖過關了。事實上,第一次是公司派他去,第二次是他偷偷去。如果警總繼續追查,就會發現第二次是他自己去,而不是公司派他去,如果再追問,這一次為什麼去日本,陳明忠很難不漏出破綻。他跟我說,整個審訊過程他最害怕的就是這一次,但審訊的人竟然輕輕放過,讓他很高興。他們的智力比陳明忠差太多了。
但百密也有一疏。陳明忠有一份顏明聖競選時的錄音帶,顏明聖是個大台獨,競選時言論大膽,因為沒選上,立刻被捕。人家問,錄音帶哪裡來?陳明忠說,他回高雄看母親,在火車站前面廣場聽顏明聖演講,自已錄下來的。過不了幾天,人家從高雄找來許多相同的錄音帶,而且演講場所是在廟前,而不是火車站,證明陳明忠說謊,然後再逼問,錄音帶誰給你的?這一下陳明忠不得不說出另外一個老政治犯陳金火,說是陳金火給的。他們立即逮捕陳金火,陳金火是賣藥的,認識很多醫生。陳金火熬不住苦刑,一口氣講出了五、六十個人,都看過他所散發的資料。除了醫生之外,還有很多教授、名人,甚到連內政部長林金生都講出來了。警總一個一個查,果然都承認看過陳金火的資料,這一下事情鬧大了,讓國民黨不知如何處理。
面對這種狀況,國民黨內部產生爭議,是要擴大處理,還是要縮小範圍處理。陳明忠案已經拖了夠久,國際特赧組織和海外保釣人士的救援聲浪一波高過一波,就在警總已準備好陳明忠的死刑判決書時,聽說第二天《紐約時報》即將刊出全頁抗議廣告(實際刊出的美國 時間是1976年11月27日,花有16,000元美金),所以連夜修改判決書,陳明忠改判十五年徒刑,其他涉案者縮小範圍處理,實際上,除陳明忠外,只有六個人被判刑。判決當晚,行政院長蔣經國在電視上發表講話,這樣的例子從來沒有過。就這樣,拖了四個多月(從 7 月初到 11 月底)、轟動一時的「陳明忠叛亂案」終於虎頭蛇尾地結束了。陳明忠說,由於考慮不夠周道,他不得不供出陳金火,沒想到陳金火供出一大票人,把審判往後拖了很久,讓海外有更多的人參與救援,他才能從鬼門關前走了回來。他唯一的錯誤竟然救了他一條命,真是不可思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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