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來大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59.2倍
中國大陸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四》。報告顯示,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居民消費水準明顯提升。 1949年大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文中皆為人民幣),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年均實際增長6.1%。
中國大陸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新中國成立7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十四》。報告顯示,7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長,居民消費水準明顯提升。1949年大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49.7元(文中皆為人民幣),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名義增長566.6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59.2倍,年均實際增長6.1%。
中國大陸自從十八大以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實施,重點群體收入增長政策持續發揮作用,精准扶貧精准脫貧政策深入推進,對城鄉居民的收入增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26467元增加到2018年的39251元,年均實際增長6.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9430元增加到2018年的14617元,年均實際增長7.7%。
伴隨著城鄉居民收入的跨越式增長,城鄉居民的收入來源也從單一走向多元。城鎮居民工資性收入不再佔據絕對主體,經營、財產和轉移收入比重增加。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60.6%,比1964年下降30.3個百分點。
◎新華社北京訊
【中國大陸70年】
70年來大陸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59.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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