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一周】 11/22-11/28

By 苦勞網 / 2020-12-01 12:24:42 /
社會運動
社運一周
工運
摘要:

《兩岸犇報》與苦勞網合作,以「社運一周」的方式回顧台灣當前發生的社會議題。
上周社會議題有:【社運一周】 11/22-11/28
● 莫拉克永久屋爭議多 族人盼給完整產權
● 幸福職場成「性騷」職場 普誠科技拒認錯反開除受害者
● 日本國賠漢生病家屬 民團籲政府助跨國求償
● 北捷潛水夫症工傷案再開庭 勞方怒批法官「不認真」

莫拉克永久屋爭議多 族人盼給完整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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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已經過去11年,但是災後興建的永久屋卻因空間狹小、沒有完整產權而爭議不斷,近日更爆發屏東縣府強拆永久屋大型違建,導致原住民村民引火自焚的事件。11月24日,來自屏東等地的永久屋居民代表一同前往立法院、監察院陳情,要求政府全面檢討永久屋空間不足的問題,落實族人的居住正義。

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地區,災後在屏東、高雄、台東、台南、嘉義、雲林、南投等地共興建3千多戶的永久屋,分別由慈濟、世界展望會、紅十字會與長老教會興建後,將房屋所有權無償移轉給災民使用。

不過,由於永久屋土地屬於國有地,核配戶僅有土地使用權,形成房、地所有權人不同,居民如要重建、擴建或買賣等,就會引發各種爭議。這也是日前屏東禮納里永久屋屋主李金龍進行擴建後,被縣府認定為「公有地違建」並強制拆除的原因。

屏東禮納里永久屋代表李金龍表示,莫拉克風災11年了,政府應該給族人永久屋「絕對的所有權」,族人沒有真正所有權,就沒辦法當做「家」使用,還有族人因為生存困難引火自焚,質疑蔡英文總統說自己很關心原住民權益,「但是你們在哪裡?」

「我們的族人長輩竟然在永久屋想念家!」嘉義逐鹿永久屋代表、鄒族人鄭信得不滿地說,族人入住永久屋後,想要在永久屋基地內做建設卻受到重重限制,例如部落想要蓋男子聚會所,卻因為是水利局的地不准建,族人希望在中央公園舉辦市集發展生計、或者在住家旁蓋一個小小的部落教室,也都碰到「地目違法」問題,呼籲政府應該檢討永久屋的政策,讓族人擁有「永久居住」的條件和保障。

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指出,近期因為屏東縣府拆除永久屋違建,讓永久屋長期存在的問題爆發出來,她指出,永久屋根據不同家戶人數有14坪、28坪和34坪等空間,但十年下來當地人都生了小孩,空間根本不夠,於是大多數永久屋有都加蓋增拓,結果就變成「違建」。

金惠雯說,永久屋的問題出在族人有部分產權,但沒有土地所有權,所以不能處分和買賣,只能繼承,他們希望立法院可以修訂「災防法」等法規,解決永久屋的產權問題,讓族人可以自行改建符合需求,並促進當地產業發展。

金惠雯也指出,當初為了入住永久屋,居民和地方政府、援建團體簽了三方契約,但實際上內政部只給了一個範本,每個地區簽的三方契約卻都不盡相同,例如屏東的災民不用遷戶籍就可以入住永久屋基地,但是嘉義阿里山的災民為了被安置到逐鹿永久屋社區,卻必須要遷戶籍,被迫從原鄉阿里山鄉遷到番路鄉,導致他們無法回到原鄉參政。

永久屋居民團體除呼籲立法院修法,也向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委調查並解決永久屋的居住正義,讓受災原住民可以真正有一個永久居住的家,不用再度流離失所。


幸福職場成「性騷」職場
普誠科技拒認錯反開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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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新北市勞工局選為「幸福職場」的普誠科技公司,竟傳出前任總經理長期性騷擾一名女員工,導致該名女員工罹患憂鬱症,雖然她曾向公司申訴,但公司卻未依規定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處理,遭新北市政府認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後公司又藉故資遣女員工,雙方對簿公堂,法院認定職災期間解雇該女員工屬違法,應予復職,但普誠科技至今仍堅持上訴,遭批是惡質公司。

「承認性騷!馬上道歉!立即復職!」11月25日,新北市產總到普誠科技的新北總公司抗議,怒斥普誠公司未依規定處理性騷擾情事,事後又違法解雇員工,即使受害女員工打贏「恢復雇傭關係」訴訟,公司仍堅持上訴,工會呼籲普誠承認錯誤,恢復被害勞工的職務並補償薪資。

根據新北地院今年10月做出的判決書,當事女員工從1997年開始任職普誠公司,2008年擔任總經理張國威的秘書後,長期遭到他性騷擾,導致她罹患憂鬱症,並被醫師診斷為「職業災害」,然而普誠公司不但未積極處理,還在去年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她資遣。法官認為,依據《勞基法》第13條,雇主不得在醫療期間終止勞工契約,而該名女員工當時處於接受精神科治療期間,所以解雇屬違法,確認她的雇傭關係依然存在,公司必須支付薪資並讓她復職。

此外,當事女員工在2017年向公司申訴總經理有性騷擾情事後,公司也未依規定,對申訴作成書面紀錄、未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也未調查後把結果作成書面紀錄並書面通知申訴人,被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判定未對性騷擾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並裁罰,但是公司也拒絕認錯並提出訴願,目前也被勞動部駁回。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表示,普誠公司沒有善盡責任去防範性騷擾,對新北市政府的處分不服還要提訴願,對於法院判解雇違法也還要上訴,這都顯示普誠公司是「有錯不改,非常惡質」的公司,根本不是什麼「友善職場」,呼籲普誠應該趕快道歉並讓員工復職。

普誠公司則派律師出面接下陳情書,並發出新聞稿堅稱,該名女員工申訴後,已經立即採取相關糾正及補救措施,並無工會所稱的草率情形,也強調是「合法資遣」該名女員工,至於本件是否符合職災,仍有待二審法院釐清。

新北市產總秘書長王浩則強調,普誠沒有做好性騷擾防治和事後處置,是新北市府和法院都認證的事實,公司的回應根本沒有把法院判決放在心上,如果仍拒不讓員工復職,接下來會有更強硬的行動。


日本國賠漢生病家屬
民團籲政府助跨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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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去年(2019)通過立法補償漢生病患的家屬,這部法令也適用於1945年8月15日以前的台灣與朝鮮,符合條件的台灣家屬可申請賠償。11月27日,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律師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漢生病患的家屬出面申請,並要求衛福部善盡責任,協助台灣家屬跨國求償。

日本政府過去對漢生病(舊稱痲瘋病)患者採取長達數十年的隔離政策,患者被迫與家人拆散,施行範圍包括殖民地台灣和朝鮮,但事後證實漢生病傳染性極低,錯誤的隔離政策卻讓患者一生背負污名和屈辱。日本漢生病患1998年向政府提起國賠訴訟,並在2001年勝訴,隨後台灣的樂生療養院病患也對日提起訴訟,2005年日本法院判決樂生院27位院民勝訴,事後日本政府也給予賠償。

然而,漢生病的錯誤隔離政策影響的不只是病患本人,他們的家屬也連帶遭受外界的歧視與污名。2016年,日本又有561名漢生病患家屬對日本政府提起國賠訴訟,熊本地方法院在去年6月宣判家屬勝訴,當時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也向家屬道歉,並宣布放棄上訴,隨後通過《漢生病家族補償法》,而這部法令,也明訂直接適用1945年8月15日以前的台灣與朝鮮,換言之,台灣的漢生病友家屬也可以向日本政府申請國賠。

國際愛地芽協會台灣分會理事林秀芃表示,截至今年11月為止,日本國內已通過5,885件賠償認定,對受害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及其他同居親屬」分別給予180萬及130萬日圓(約新台幣49萬及35萬元)之賠償。因為此法也適用於殖民地時期遭隔離的台灣病患的家屬,只要台灣的家屬符合條件,也可以提出申請,目前協會已經和台灣律師及日本律師團合作,她呼籲漢生病家屬一起站出來申請賠償。

林秀芃透露,目前台灣方面有5件家屬提出的申請案,希望更多家屬出面,也因為相關的病患資料在衛福部手上,有些家屬也可能因為漢生病的污名不願出面,她呼籲政府應該積極介入協助,特別是申請人年紀都年屆高齡,「如果不趕快申請,就拿不到日本賠償。」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強調,樂生院的入口重建工程現在因為法院的假處分而暫緩施工,台灣政府如果要反省過往對漢生病患的隔離政策,就不應該再強行施作院民反對的懸空陸橋,而應該採納可以完整重建樂生院入口的「緩坡大平台」方案,用這個方式重建樂生,才算是還給院民公道。


北捷潛水夫症工傷案再開庭
勞方怒批法官「不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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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爭取約80萬元職災補償,9名罹患潛水夫症的捷運工人將台北市政府和新亞建設公司告上法庭,11月27日是台北地方法院第三度開庭,這群工人當年因為施作台北捷運工程,罹患了導致全身關節疼痛、耳膜破裂,甚至骨頭發黑壞死的「潛水夫症」,但是卻被排除在職災賠償之外,使他們被迫提起訴訟,但至今仍看不到訴訟的盡頭。

1993年,台北捷運新店線台電大樓一帶工程滲水下塌,工程由日商青木建設和台商新亞建設聯合承攬施作,包商使用壓氣工法卻未依規定操作加減壓程序,導致44名工人罹患潛水夫症。1998年,約四分之三的工人經過勞、資、政三方協議和解取得70萬元職災賠償金,但資方將和解條件設定提高至必須由醫院認定「骨壞死」,餘下的人因當年尚未發病因此未獲賠償,直到近年才出現發病症狀。

未獲補償的陳定安等9名捷運工人,於是在2017年向新亞建設與北市捷運局提出訴訟,要討回當年協議的和解金(考慮物價指數變遷,調整為81萬元),但歷經兩次開庭,法官都不採納勞保局和地方勞動局的職業病認定,要求年邁的工人重新進行職業病鑑定,所以工人只好奔波蒐集證據提起職業病鑑定,終於在今年8月取得勞動部鑑定結果:陳定安等前捷運工人罹患的潛水夫症,是當年從事捷運異常氣壓隧道作業所致,依此鑑定為「職業病」。

北捷潛水夫症工人戰友團發言人顧玉玲表示,捷運潛水夫症工人是台灣第一個經勞動部鑑定為集體職業病的案例,監察院也曾公開糾舉北市府有明顯工程缺失,但是掌握資源的北市府卻至今「不認帳」,自認只是發包單位,無需承擔職災連帶補償,也未督促承包的新亞建設負起資方責任,他們今天提起訴訟,就是要求北捷和新亞要賠償工人,「兩個都不能落跑!」

高齡70多歲、罹患潛水夫症導致骨壞死的工人陳定安說,20多年前為了生計,他從花蓮來到台北施作捷運新店線工程,但當時也不知道會罹患這麼嚴重的病,公司也沒有告知風險,發病後找公司求償,公司也都不承認醫院的診斷證明書,所以才告上法院,希望得到一個公道。

國家文藝獎得主、劇場工作者王墨林今天也率團到台北地院外演出行動劇,透過讓演員泡在冰塊當中,模擬捷運工人們罹患潛水夫症後,「像一千根針刺骨頭、身體像是泡在冰水裡面」的痛苦,聲援這些工人。

當日開庭後,顧玉玲也質疑法官「不認真」,即使勞方出示勞動部職安署鑑定捷運工人為「職業病」的證明,法官仍稱一紙證明「無法證明有因果關係」,要求勞方提供更多證據。但顧玉玲強調,勞動部的職業病鑑定是經過鑑定委員詳細比對和判定,就是為了證明「有因果關係」,法官的說法讓在場的人都感到「很錯愕」,但之後也會準備更多資料和證據來說服法官。本案預定明年一月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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