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抗日史話(上)不能忘記的一段悲壯歷史

By 張卓如 洪誠志 / 2019-05-24 15:17:21 /
歷史
台灣抗日史
摘要:

1895年甲午和乙未戰爭期間,原駐守桃園的軍隊,除了保衛整個大桃園地方的安全,也曾投入台灣北部和中部戰場,成為抗日軍重要的主力之一。為了探查他們的足跡,在今年二月乍暖還涼的氣候中,我們規劃了桃園行。以下是我們在桃園所考察到的抗日史蹟。首先介紹板橋林家。

1895年甲午和乙未戰爭期間,原駐守桃園的軍隊,除了保衛整個大桃園地方的安全,也曾投入台灣北部和中部戰場,成為抗日軍重要的主力之一。為了探查他們的足跡,在今年二月乍暖還涼氣候中,我們規劃了桃園行。以下是我們在桃園所考察到的抗日史蹟。首先介紹板橋林家。

林本源租館的探訪

小時候去板橋親戚家玩時,驚訝在現代公寓社區旁,竟有一座古代園林建築─林家花園。原來它是清代全台最大的地主和首富的邸宅和花園。花園主人在清慈禧太后的六十大壽時, 所奉獻的壽金就達白銀三萬兩,相當於近五億新台幣, 對照今天同樣板橋出身的台灣首富郭台銘,說花園主人是富可敵國的鉅富,一點也不為過。花園主人身為淡北(台北)漳人之領袖,更兼朝廷的京官或京卿,加上「急公好義」,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及後繼巡撫尋求合作的對象。

上述林家花園主人叫林維源,字時甫,「林本源」為襲用祖先先之公號。林本源家族原籍福建漳州府,自漳州來台,先在桃園大溪經營樟腦,從事大租戶墾殖事業,並在拔仔林(今桃園市大園區菓林里,原為種植番石榴之園地)設立租館。道光年間(1820-1850)承接郭光天廣大租權,出租給小租戶,後隨著其拓墾事業的擴大,於台北、宜蘭、桃園共建了二十一座租館獲得巨富後,才在板橋新建極富盛名的林家花園一座。

xxx林維源

由於當時大園境內的土地,幾乎全部為林本源所有。它在拔仔林設的租館,便是負責境內所屬佃戶保護和農地的出租。為了探訪該地,我們以租館舊址的「紫竹林觀音寺」為標地前往探訪,發現這一帶就是當年的收租公館,即昔日林本源收租納糧暫歇之行館。這一1820年所建的租館佔地約四千坪,有八十間房間,裡面有家長室、館仕(管事)室、記室、飯廳、寢室、榖倉、勇兵(壯勇衣服均蓋有「勇字」)和家丁室。周圍設有堅固的城郭,並設有勇兵防守,負責收貯、搬運租榖、保護租館,堪稱是大園境內規模最大的建築。讓我們聯想到歐洲中古世紀的莊園。

據世居在昔日租館辦公處所的佃戶後代告訴我們,租館內的武器有洋槍、土槍、抬槍、大砲等。林本源之租榖多比一般地主便宜約一成,在台北、桃園、宜蘭間風評甚佳。但是,一旦佃戶滯納租糧,就會被囚禁在租館,限制自由。 拔仔林租館的家長林武力,資性溫厚,林本源所屬佃戶不說,一般庄民非常予以信望。但在1895年日軍侵台時,林武力因拒絕跟日軍合作而被殺害,租館則大部分被日軍放火燒毀,勇兵被槍殺,並被取走租館所存軍火。日據時期因皇民化運動政策,殖民當局欲破壞台灣原有宗教信仰,於是地方人士將林口的竹林山觀音寺部分神尊迎請至此暫避。後於2009年向林本源家族完成土地購買,完成該寺之興建。

xxx1979年的桃園舊志所繪出拔仔林林本源租館復原圖。

xxx1969年宜蘭頭城的林本源租館。

參與國防和撫墾事業

光緒十年(1884)的中法戰爭,清軍在淡水打了勝仗後,清廷乃於10月初命林維源督辦台北團練,可見林維源在台的威望。戰爭結束後,國防建設刻不容緩。尤其是自1874年牡丹社事件日軍侵台以後,台灣久為日本所垂涎。在台灣商務局成立後,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奉諭旨派林維源為商務督辦,於台北創辦火車鐵路,兼顧國防需要;並以四十萬兩銀由上海旗昌洋行經手購買快船兩艘往來南北洋,載運貨客,藉以擴充商務。

在台灣「修鐵路,創辦商務」後,林維源的事業正與官方開山撫番政策相配合,商業觸角因此深入山野林地,獲取重大的經濟利益。此時林維源所辦台北墾務,亟須其前往宜蘭八里沙(今三星鄉)清丈,以杜絕「新墾、舊墾爭佔地界,不時械鬥」的情形勢難兼顧商務。於是,商請奏銷鐵路商務差使以免貽誤,獲得朝廷奏准開缺。並在1889年1月奉上諭,准劉銘傳奏「太常寺少卿林維源著幫辦全台開墾撫番事務」。1891年,林維源官至太僕寺正卿,故世人此後稱之為林太僕。

再次奉旨督辦團練

林本源家因漳泉和閩客的分類械鬥,辦理團練及撫墾而擁有軍械彈藥和勇丁,並配備於其板橋林家花園邸宅及各地租館,以資自衛防備。光是在板橋的邸宅和租館,就有500人以上的兵力,可說是北台民間私人最強大之武備,連地方小官也須仰其鼻息,可謂勢力之大。所以,當1894中日在朝鮮半島情勢緊張,台灣戒嚴之時,台灣巡撫邵友濂便奏請朝廷「飭林維源暫留在籍辦理團練」。

xxx林維源所用督辦台灣團防事務關防

隨後,中日宣戰,林維源奉旨仍任幫辦撫墾事宜,並留辦台灣團防事務,林維源乃再行辦理團練。於是,「捐資另募練勇兩營,協同官兵分駐防守。」並於1894年底奏秉朝廷「台灣團防就緒,並報效土勇二營自備糧饟,擇要駐紮。」其報效的土勇二營,原為林維源出任幫辦撫墾事宜,開墾山地時,兼帶的隘勇兩營。在奉旨組織團練後,便將這隘勇兩營,改為勁勇前後營。一駐紮於大嵙崁(今桃園市大溪區),一駐紮於南崁海口。

統領勁勇營的長官為劉嘉輝,他的先祖和林維源一樣來自漳州,曾大嵙崁、三角湧(今新北市三峽區)等地招撫生蕃開墾荒山;擔任土地清丈監督;並監造台北城垣、林家花園;監督桃園龜崙嶺一帶鐵路鋪設。是林維源的得力助手。日據後任林本源租館主任,成為林本源代理人,並以董事身分重修板橋慈惠宮(媽祖廟),深受居民敬重。

xxx台北城牆及板橋林家花園監造人劉嘉輝

劉嘉輝率勁勇營駐守南崁海口後,並不遵守清朝針對日本缺米,惟恐內地奸商「以糧濟寇」的禁海令。在台灣西海岸各處港口久已封禁時,仍核准林本源租館產米裝運的「太僕米船」依然出入港口,貨暢其流。1895年3月初,北方戰況吃緊時,台灣巡撫唐景崧請朝廷飭令林維源籌借軍餉百萬兩,以加強對日抗戰的形勢。

3月下旬,澎湖淪陷,南台灣震動。林維源旗下的勁勇營,除了分兵固守地近桃園的林口海岸外,並搭火車兼步行南下,和劉永福旗下的黑旗兵合力防守南台灣可以登岸之重地,包括打狗以及1874年曾被日人侵占過的恆春。此時,赴日本馬關議和的清朝大員李鴻章被日本浪人行刺,卻只獲得北方各省停戰。由於停戰範圍不包括台灣省,林維源隨後將其旗下的勁勇營調往苗栗的後壠海口和「統領全台義勇」的丘逢甲部隊換防。

4月17日,李鴻章奉清廷同意割讓台灣的旨意,在條約上簽字。事後,和林維源頗有交情的李鴻章告以:「割台之議,前往馬關,爭執再四,迄不可回;倭欲得之意甚堅,既不許亦將力取;澎湖先已殘破,台防亦斷不可支,與其糜爛而仍不能守,不如棄地以全人,藉以解京師根本之迫。兩者取其輕,實出萬不得已。故作出不能不割台的考慮。」

擇內渡以全名節

台灣割讓,不想給日本統治的台人,強迫唐景崧成立「台灣民主國」,林維源「身為民望、官列京朝,勢不能以家委敵。」所以,眾人推舉林維源擔任民主國的議長,但林維源加以拒絕,以認捐銀一百萬兩而罷。因以他的閱歷知道保台自立的戰爭不可能成功;而且林家在中國大陸有相當的產業,即使李鴻章在談判之餘曾請託日人照顧林家,但林家似乎不必留在台灣面對戰局,他仍選擇離台。

林維源非要離台不可,最主要是他個人的安全以及家族成員除了次子爾嘉(21歲)、侄彭壽(維德長子,13歲)外,侄熊徵、鶴壽、嵩壽都年幼,而爾康之婦又有孕在身;其次是台北城兵民交變,商戶是被覬覦的對象;再加上他是清廷命官,理應從命內渡。林維源的棄台內渡,其知交林鶴年予以責備,候補道易順鼎更義正辭嚴地批評他「本無心肝」。

由於馬關條約規定台灣人有兩年的國籍自由選擇期,可變賣產業。如兩年內尚未遷出可視為日本臣民。林本源家在台灣家大業大,必須有人負責管理,於是委託曾任板橋租館(弼益館)書記的林克成來管理,而散在台北、宜蘭兩地的21座租館,則交由管事、壯勇、家丁來照管。至於林家的自家武力,則被日軍收編不得不加入日本軍方,而與抗日義軍作戰。

新的統治者日本,眼見林家全家撤回大陸,自是希望林家能再回台灣做日本臣民,於是下了二個緊箍咒,一是占領林家的大嵙崁、宜蘭、桃園等地方的土地及租館,視林家為敵人;其次以台灣住民去就決定日(1897年5月8日)為底線,迫使林家為了保護家產,不得不派三房的彭壽,大房的祖壽回台。彭壽回台後,被視為林本源家的代表,在日本人調查土地時,提供相關契字,確保祖產。而林維源自己一直到1905年亡故止,沒有再回台灣。

林維源在清末台灣所締造的權威,到日本統治時不復存在,他留在台灣的產業除了因戰爭損失或被日軍占領者外,還保存有在六館街(今台北市南京西路)的洋式店屋,板橋林家花園,大稻埕的腦館、雜貨館、銀館。至於,林維源旗下勁勇營的下落,根據日本人在侵台之後做的《清代台灣職官印錄》中所錄的「管帶新楚勁勇右營關防」,可研判原被調往苗栗後壠海口的該部隊,在台北淪陷之後,已被當時的台中知府黎景嵩編為新楚軍,加入中、北台灣的抗日。(未完待續)

xxx管帶新楚勁勇右营関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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