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轉型正義的未竟之處:白色恐怖政治犯的《紅色青春》

By 張智琦 / 2021-12-29 16:05:24 /
白色恐怖
政治犯
歷史
摘要:

時至今日,白色恐怖案件的補償已在2014年告終,2018年成立的促轉會,則透過「撤銷有罪判決」的方式,為包括中共地下黨員在內的數千名白恐受難者平反。當官方積極回復受難者名譽的同時,是否也正視這些受難者的思想脈絡了呢?即使已經民主化了,還是存在著將不同主張和思想的人們定義為「匪」的污名眼光,那麼「我們的思想真的自由了嗎?」

【犇報編按】


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於2021年12月4、5日推出互動式的教習劇場《紅色青春》,相較近年來主流敘事中呈現「白色恐怖」的作品,大多強調威權政府的高壓迫害,以及造成的冤假錯案,《紅色青春》一劇呈現白色恐怖政治犯的思想與理念。本文作者張智琦便指出本劇揭露了主流白色恐怖敘事的盲點,尖銳地碰觸到當前轉型正義未能處理的「思想平反」問題。本文首發於表演藝術評論台,經作者授權轉載。期望本文提供讀者不同的視角,認識台灣轉型正義的未竟之處,以及白色恐怖政治犯的「紅色青春」。


◎作者|張智琦/自由撰稿人

xxx《紅色青春》演出劇照。 圖片來源: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提供,攝影:史學敏

1949年,國民黨政府在台灣頒布戒嚴令,並陸續公布施行《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開啟了台灣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白色恐怖時期。期間,有成千上萬的異議人士遭到逮捕、監禁和槍決,根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的統計,整個戒嚴時期遭逮捕審判的受難者共計有13,268人,其中1,153人被處以死刑。

如今,「台灣白色恐怖」已成為各種媒介再現的顯學,「轉型正義」也成為官方的既定政策,那麼關於這段歷史,還有什麼「不可說」的嗎?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的教習劇場《紅色青春》,透過一段白色恐怖受難者三代人的家族故事,揭露了主流白色恐怖敘事的盲點,並尖銳地碰觸到當前轉型正義未能處理的「思想平反」問題,在眾多白色恐怖作品中,顯得難能可貴,令人反芻再三。

《紅色青春》講的是祖孫三代人的故事,第一代的月娥是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她年輕時在猴硐礦區當護士,因為受到中共地下黨人方老師啟蒙,加上目睹礦工遭受壓迫和剝削的慘況而參加罷工,而被當成「匪諜」逮捕入獄;第二代的愛華是政治受難者的後代,從小因為母親坐牢,由礦工父親帶大,也因為「匪諜的女兒」的身分而受到老師和同學歧視;第三代的阿智是月娥的孫子,他在劇中扮演著為做作業而訪問月娥的大學生,他從以為阿嬤是「被冤枉」、「被共產黨騙」的無辜受難者,到一步步理解阿嬤的思想和政治立場,最後成為了一個具有反思能力的歷史老師。

xxx劇中扮演著為做作業而訪問月娥的阿智。 圖片來源: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提供,攝影:史學敏

簡單地說,這部劇所要挑戰和破除的主流白色恐怖敘事,就是以「冤假錯案」為中心、抹除底層人民的反抗性的「無辜者」敘事,以及將當年的中共地下黨妖魔化的「反共」敘事。劇中的愛華和阿智,在年輕時都對月娥有著相似的誤解和質疑,認為她是出於無知才參加罷工抗爭,而在背後引導她的中共地下黨員方老師,則是不負責任的「壞人」;然而,隨著月娥的回憶場景搬上舞台,以及方老師的現身,我們看到一個完全迥異於愛華和阿智想像的地下黨和罷工抗爭。

在劇中,月娥和做礦工的哥哥一起在礦區工作,身為地下黨人的方老師,則在礦區開設「國語補習班」,一邊教工人們國語,一邊關懷他們的生活處境。方老師在和月娥的閒談中,透過循循善誘,將農民和礦工遭受地主階級和資本家壓迫的處境,和當時的國共內戰反映的階級鬥爭連結起來,使得月娥和礦工們認清了階級矛盾和國民黨代表的階級性質,進而逐漸認同共產主義的理想。而在月娥的哥哥死於礦災,卻得不到半點補償後,月娥和礦工們決定展開罷工抗爭,因而遭到國民黨軍警的逮捕,成為白色恐怖的階下囚,帶領他們的方老師則遭到槍決。

xxx被捕入獄的月娥與方老師。 圖片來源: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提供,攝影:史學敏

《紅色青春》與其他白色恐怖戲劇作品不同的地方正在於,它清楚地交代了1950年代的政治受難者在「受難」前所發生的事,包括他們為何被捕、如何被捕,以及他們的思想和信念是什麼。如今公開的政治檔案和口述歷史都已經證明,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絕大多數都和中共台灣省工委(地下黨)的案件相關,而整個戒嚴時期被判死刑的政治犯,有超過九成都集中在1950年代。可以說,台灣的白色恐怖,本質上就是一場針對中共地下黨及其同情者的大肅清;在國民黨當年的論述中,政權抓捕的對象是「共匪」和「附匪份子」,而在劇中這段歷史則被翻轉為方老師、月娥和礦工們被斫殺的「紅色青春」。

然而這部劇的可貴之處,不只在於還原了一段時至今日仍被遮蔽扭曲的歷史,而且還透過充滿戲劇張力的劇本、演員生動細膩的演出以及刺激思考的互動環節,讓觀眾得以對方老師、月娥和礦工們產生同情和認同,進而去反思支配白色恐怖的「反共」意識形態。

劇中設置的兩個重要戲劇矛盾,都是源於1950年代受難者和自己的後代的衝突,其一是阿智對月娥不去申請「受難者補償」感到疑惑不解,甚至把自己的阿嬤當成「匪諜」一樣看待;其二是愛華認為方老師是誘導月娥罷工的「匪諜」,對月娥說方老師「被槍斃也活該」。月娥面對後代的質疑,許多時候是「失語」的,這種思想和認同的斷裂,在如今的受難者家屬中並不少見,但劇情巧妙地運用了方老師的一封遺書,重新縫補了這種斷裂,讓未曾經歷那個時代的愛華和阿智,對地下黨及共產主義理想有了新的理解和反思。

事實上,這部劇的故事儘管是虛構的,但其實在歷史上「皆有所本」,主要的案件原型是1950年爆發的「台灣省工委郵電總支部案」。方老師影射的是兩位年輕的中共地下黨員、江蘇籍女老師計梅真和錢靜芝,他們兩人於1946年來台,在台灣省郵務工會開設了「國語補習班」,教授國語之餘,也對郵電工人們傳播左翼思想,鼓勵台籍工人爭取和外省員工「同工同酬」,進而促成1949年郵電工人在行政院前的請願遊行。但也因為這樣,1950年計、錢兩人遭逮捕槍決,其他三十三位台籍郵電工人則被判處七至十五年不等的徒刑。

xxx圖為到場觀看演出的白色恐怖政治受難人王全美。王全美在1951年以「參加叛亂組織」為名,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丶褫奪公權5年。 圖片來源:台灣應用劇場發展中心提供,攝影:史學敏

劇中月娥對方老師的尊敬和懷念,其實也和因為郵電案入獄的台籍工人許金玉、劉建修、高秀玉和黃宏基等多位工人對計梅真和錢靜芝的態度相符。坐牢十五年的許金玉就撰文追思紀念這兩位老師,希望「讓社會知道他們在台灣為工會爭取利益的歷史」。自陳因為計梅真的影響而加入地下黨的劉建修則說,現在有些人說他們是被騙和被害的,那並不是事實,從小他就家裡窮、覺得社會不平等,所以一直在找答案,而計梅真等於是給了他一個機會和方法,讓他可以想得更完整,即使因白色恐怖兩度入獄二十年,他也無怨無悔。

至於月娥之所以不願意去請領補償,是因為1998年通過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中存在所謂的「匪諜條款」,「經認定為叛亂犯或匪諜確有實據者」,不得申請補償,後來也的確有一些申請人因為曾自白加入共產黨,申請遭到駁回。月娥對阿智說,自己在當年已經被情治人員檢查過思想,不想再被「思想檢查」一次,道出的就是「匪諜條款」承載的白色恐怖遺緒,對左翼政治犯的思想和立場形同是再次的凌遲。

時至今日,白色恐怖案件的補償已在2014年告終,2018年成立的促轉會,則透過「撤銷有罪判決」的方式,為包括中共地下黨員在內的數千名白恐受難者平反。可是,當官方已經承認國民黨當年的逮捕、審訊和判刑不符司法正義,積極回復受難者名譽的同時,是否也正視這些受難者的思想脈絡了呢?正如阿智在劇中最後一幕的提問:即使已經民主化了,還是存在著將不同主張和思想的人們定義為「匪」的污名眼光,那麼「我們的思想真的自由了嗎?」

這是《紅色青春》留給我們的最重要的問題,也是當前轉型正義的未竟之處。

◎本文首發於《表演藝術評論台》,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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