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行路之人為刀俎

By 陳志平 / 2022-10-19 18:04:21 /
白色恐怖
陳明忠
政治犯
左翼
摘要:

陳明忠1976年第二次被捕時,留下妻子馮守娥與兩個女兒。馮守娥除了要想如何營救陳明忠、如何不牽連朋友,也要小心應對警總,種種未知與變數,讓馮守娥彷彿暗夜行路。本文為陳明忠與馮守娥的二女兒陳志平所寫,回顧馮守娥當年拯救陳明忠的奮鬥過程。

【犇報編按】


陳明忠先生是台灣知名白色恐怖政治犯、反帝愛國社會主義者、社會運動家,於2019年11月21日清晨逝世,享年90歲。陳明忠1976年第二次被捕時,留下妻子馮守娥與兩個女兒。馮守娥20歲時也因白色恐怖坐牢10年,見識過問案刑求的殘忍,但與26年前自己被帶走不同,馮守娥除了要想如何營救陳明忠、如何不牽連朋友,也要小心應對警總、思考自己會不會一起被抓;若被帶走,兩個年幼女兒要交給誰?種種未知與變數,讓馮守娥彷彿暗夜行路。本文為陳明忠與馮守娥的二女兒陳志平所寫,回顧馮守娥當年拯救陳明忠的奮鬥過程。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兩岸犇報》經作者授權轉載全文,以饗讀者。


◎作者|陳志平(資深媒體人、陳明忠馮守娥次女)

xxx馮守娥與陳明忠合影。圖片來源:夏潮聯合會

何謂「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政治犯應最有體悟。

爸爸曾想借用日本作家志賀直哉小說「暗夜行路」,作其回憶錄書名。本文原題「人為刀俎」,但細思難掩自憐意味;相較下,「暗夜行路」更貼近當年政治犯的艱險處境。

大舅馮錦煇於1950年5月14日被捕後4個月杳無音訊,1950年10月2日宣判當天,就是槍斃日。類似這樣「宣判即死期」,在五○年代不計其數。

xxx馮錦煇遺照(1928年6月22日出生,1950年10月2日歿)。圖片來源:夏潮聯合會

如今或有人問,那些未被判死者,難道不可能抗議、翻案?爸爸在回憶錄曾提及陸軍大學上校教官張國維案。張國維在回大陸的船上,被國防部作戰科科長蘇藝林交換了皮包,包內有蘇取得的台灣防守地圖等重要軍事情報,張並不知情。

張國維曾因其所著「蔣介石的三角戰術」一書,被蔣召見;此案事發後,蘇藝林被判死刑,張國維不服被判5年,上訴後改判10年,再上訴再改判15年,心有不甘氣憤難平,張國維第三次上訴,再被改判無期徒刑後,只能作罷。

彷彿於漆黑無光、伸手不見十指的暗夜裡,獨自奔行於山稜線懸崖邊;背後有虎狼追趕,但手摸不到任何憑杖,眼看不到路有多寬,不知道是否一個動作就失去平衡,無法預料下一步是否就會踩空,瞬間墜入萬丈深淵!

曾於20歲時被帶走囚禁10年;曾在牢中唱安息歌送走兄長;曾經見識問案刑求的殘忍。1976年在爸爸被帶走的當下,媽媽肯定知道以爸爸的政治犯案底,此次一去情勢只有更兇險。

但與26年前自己被帶走不同,媽媽除了要想如何營救爸爸、如何不牽連朋友,也要小心應對警總、思考自己會不會一起被抓;若被帶走,兩個年幼女兒要交給誰?如未被帶走,之後母女三人靠什麼生活?種種未知與變數,媽媽彷彿再次疾行於狂風暴雨的暗夜。

xxx圖為1971年陳明忠和小孩參加公司旅遊。長女(左)幼稚園大班,作者(右)當時幼稚園中班。圖片來源:《無悔:陳明忠回憶錄》

爸爸7月4日淩晨被帶走,之後三個月刑求,旨在要他咬出黃順興、郭雨新、康寧祥,逼出「黨外」與「共產黨」勾結的口供。爸爸被帶走後,媽媽在家緊急清查,撕掉爸爸印書的小書店名片,還把敏感的書籍資料撕碎沖馬桶,一度造成馬桶堵塞。

7月11日,媽媽也被帶到警總,五個人輪流疲勞審問,問案人逼問爸爸讓媽媽看了什麼書?認不認識黃順興?媽媽一律說沒有。被威脅急了,媽媽數度說:「你要是說有,就叫我先生出來,我們當面對質!」

在爸爸被捕前三年,媽媽為了照顧我和姐姐,辭去了會計工作,或許因為頂著「家庭主婦」身份,媽媽看似什麼都沒參與,問案人員又不可能讓爸媽對質,兩天兩夜審問毫無結果後,只能於13日放媽媽回家。

其實,媽媽始終是爸爸的革命伴侶,正如爸爸好友吳俊宏所說,媽媽沒被抓不是什麼都不知道,而是因為應對得宜、「不愧是綠島監獄科班畢業」。

xxx吳俊宏於1972年因「成大共產黨案」被判刑15年,後入獄服刑10年。圖為文中吳俊宏所提內容。圖片來源:擷圖自作者臉書

媽媽暫時回來了,但爸爸消息全無,之後除四處打聽,燃眉之急是存摺只剩1萬元的經濟困境。媽媽申請戶籍謄本,打算抵押剛繳完貸款的房子籌措律師費,還去找爸爸的老板,詢問能否給她一份工作,薪水差一點也沒關係。

媽媽跟她的二妹感情非常好,二姨結婚生了表姐後,姨丈隻身赴美攻讀博士,二姨前去團聚時,發現姨丈因參加台獨活動,被台灣列入黑名單。有大舅槍斃、媽媽坐牢10年的經歷,媽媽跟二姨彼此約定,如姨丈出事,表姐就回台與我們生活;若爸媽出事,我和姐姐就託付給二姨扶養。

爸爸真的被抓了,媽媽也不確定自己是否安全,但一方面捨不得,一方面不想小孩變成台獨,媽媽咬牙把我們留下來。這年媽媽已46歲,為重回職場撐起一家生計,四處謀職,很是辛苦。

即使處境窘迫,當9月開學我升上四年級,遇到情緒嚴重失控的導師,一度嚇得不敢上學,媽媽還是無視自身疲累,每天鼓勵我好好練字、耐心批改我和姐姐的週記、作文,即使一題數學講解半小時仍不厭其煩,還常常陪我們聊學校瑣事到深夜,深怕我們因爸爸不在心有委屈無法開朗成長。

9月底,媽媽收到警總轉寄爸爸的便箋,這是爸爸離家後第一次傳回訊息,內容卻更像是訣別(照片見前文「硬漢的訣別」)。10月10日接到警總通知爸爸已由保安處移至軍法處看守所,通知提及未提起公訴前,家屬只能通信送物。有五○年代秘密審判、秘密判刑的經歷,媽媽立刻買來六法全書研究。

xxx警總通知陳明忠已移送軍法處,並稱該處偵審案件公正嚴明,一切秉公辦理。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事後證實,自9月27日爸爸經歷完三個月刑求,到11月27日宣判期間,就是一個不論如何都要把爸爸「判死」的過程。

移監軍法處看守所後,在約於10月24日寄出的第三封家書中,爸爸告訴媽媽起訴後可以接見,並請媽媽找律師。

然而起訴書還沒到,11月2日調查庭先開庭了,庭上檢察官提出的指控證據只有爸爸被沒收的15本書清單(照片見前文「那一天」),爸爸因沒收到起訴書,既未請律師也沒有辯駁準備。調查庭結束後爸爸回到牢房,才見到姍姍來遲的起訴書,起訴時間為10月27日也證實自己果然被以「二條一項」唯一死刑起訴。

意識到獄方刻意阻擋已起訴訊息,爸爸在10月31日撰寫的第四封家書信裡,附上難友介紹的律師「陳恂如」名片,告訴媽媽「請參考」,稱此律師「聽說肯賣力」;但不確定信能不能寄到媽媽手裡,爸爸在11月3日周三例行送物日,再於送物簽收回條上寫了「請接見」,暗示已被起訴,並於回條背面寫下「陳恂如」,之後雖被獄方劃掉,但仍能辯識。

xxx陳明忠暗示已被起訴的簽收回條。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在11月2日下午,爸爸也收到辯論庭通知書,但未等到媽媽辦接見也沒等到律師,11月9日辯論庭就召開,爸爸一人孤伶伶出庭,沒有家人律師在場,只有公設辯護人蒼白的為其提出「無罪」辯護。

xxx公設辯護人的辯護書。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在牢外的媽媽也如同在解謎,一切只能依據自己坐牢的經驗和與爸爸的默契判斷。

因為寄信的時間差,媽媽10月底才接到爸爸第三封家書,媽媽立刻和二叔找了一位軍官出身、熟悉軍法的律師(姓名已忘),並預繳5千元。

11月3日媽媽到軍法處看守所送東西前,遇到該名律師,他仍稱爸爸還未被起訴。但媽媽送完東西接到簽收回條,看到爸爸在簽名旁寫了「請接見」,立刻意識到爸爸已被起訴,馬上要求辦理接見,獄方要媽媽下周再去,媽媽一再強調需要接見取得起訴書才能請律師,仍被獄方拒絕。

媽媽看到回條背面的「陳恂如」筆跡,回去與二叔查電話簿,立刻去事務所說明情況,軍法官出身的陳恂如當場去電軍法處,確認爸爸已被起訴,收了3萬元,媽媽並交了身份證正式委任律師。

11月5日,陳恂如告知已辦好手續資料也送軍法處,開辯論庭時會通知律師和媽媽到場,要媽媽安心並可告知爸爸,媽媽現場寫信,隨即到對面郵局寄快信,但這封信最終憑空消失,從未寄到爸爸手裡。

爸爸沒被通知到,11月6日下午,三、四名警總人士出現,以詢問是否收到國際信為由,第六度搜索我家,並要求借看戶口名簿與爸爸的身份證,同時要媽媽把我和姐姐寄放到附近二叔家,媽媽則必須跟他們走,因為「有事情要問」。

xxx警總於11月6日把馮守娥帶走,一面又去函律師要求補送戶籍謄本,實際卻已把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都偷走。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此時媽媽已讀過六法全書,要求對方出示搜索票和傳票,對方當然沒有,但仍堅持媽媽必須同去,離開前還拿出一張「沒有拿走任何東西」的單據,要媽媽簽名,媽媽這次被關押了七天,等11月12日回來時,爸爸的辯論庭早就開完。

媽媽在混亂中讓二叔把我和姐姐帶走,而隔幾天就是學校校外郊遊日。郊遊前一天,我趴在二叔家房間和客廳的隔間牆上,看到六舅媽受媽媽臨去前請託,送來我和姐姐郊遊的點心,我眼裡簡直充滿感動的星星,但當時不懂為何一同送來的,還有我們的存錢筒。

如今回想,媽媽當時應是不知自己這一去要去多久、還回不回得來,想讓我們多少留點零食錢在身邊,不用向二叔伸手。

關鍵時刻媽媽莫名奇妙被帶走,11月9日二叔收到陳恂如來信,指警總6日通知還需要我家戶籍謄本,證明爸媽的夫妻關係,才能辦理律師委任。二叔追問,陳恂如坦言其他案件憑配偶身分證影本就可辦理,不知為何獨獨爸爸案件不行;聽聞媽媽6日又被警總帶走,陳恂如沈默半晌說,可能他力量不夠,退回部分委任費,要二叔另找他人。

二叔和姑姑急忙到我家,卻遍尋不著戶口名簿,姑姑因此急哭了。兩人連忙搭機回岡山,申請祖母的戶籍謄本,於11月11日改委任律師任兵,再交了3萬元律師費。

媽媽6日二度被帶到警總保安處,此次由三名女事務員輪流當臨時看守。與前次被疲勞審問不同,這次換媽媽不斷要求對方有話快問,好讓她趕回去請律師,但對方始終虛與委蛇各種推託。

直至11月12日上午,對方始讓媽媽找六舅當保人,並拿了切結書,要求媽媽承諾關於爸爸被捕一事不能告知任何人,否則要受罰,更口頭威脅媽媽若告訴別人,就「讓妳再坐10年牢,陳明忠也死無葬身之地」,此人同時轉頭對六舅說:「你姐夫死不承認,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媽媽離開前,對方還交給她一個牛皮紙袋,媽媽打開一看,竟是不知何時被「摸走」的我家戶口名簿、爸爸身份證以及戶籍謄本。回到家,媽媽才知被迫換了律師。

xxx馮守娥被警總二度帶走後,緊急改由陳明忠的母親出面委請律師為陳明忠辯護。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11月13日,任兵回覆媽媽,申請書11日送進去,被告知辯論庭已於9日開過,他未能為爸爸辯護;任兵並透露,此案六名被告只有一人有律師辯護了幾句,且因為警總高度保密,他看不到起訴內容與口供。

媽媽追問爸爸是否被以二條一項起訴,律師支支吾吾,表示只能等判決出來看是否申請覆判,但又補充一句表示,依過去例子,覆判也可能被加重其刑。

前後聘請三位律師,沒有人能為爸爸辯護過一句,不知何時死刑判決就要宣判,媽媽決定尋找外援。二姨和姨丈緊急在華府召開記者會;在日本活動的美國人權工作者梅心怡也把消息刊登在美國的華文報紙上。

xxx聘請第三位律師的律師費收據。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葉芸芸、黃于燕、陳其南等三對台灣留學生夫婦為爸爸印製了手刻鋼版的救援專刊,爸爸的綠島難友、小提琴家胡乃元的父親胡鑫麟也執筆撰文數篇;包括日本參議員田英夫、特赦組織幹部川久保公夫、學者林伯耀林伯輝兄弟、服部良一、徐桂國以及杉原達教授等從事勞工運動的「雜草社」許多成員,也發動救援。

與此同時,芝加哥和香港的保釣學生也緊急動員,包括科學月刊創刊人林孝信等留學生發動全美留學生募捐,連署各界人士集資1萬6千美元,買下美東時間11月27日紐約時報頭版廣告,要求釋放爸爸。

xxx海外人士集資美金1萬6千元在紐時頭版刊登援救廣告。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xxx國家檔案局所存關於芝加哥海外人士示威救援陳明忠的公文

xxx國家檔案局所存關於日本與夏威夷海外人士示威救援陳明忠的公文

事後大家推論,應是得知有這份廣告,警總連夜修改判決書,爸爸從唯一死刑改判有期徒刑15年,並趕在紐時出刊前,於台灣時間11月27日宣判,且罕見的由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在電視公布,但蔣仍堅稱「陳明忠意圖從東南亞偷運武器發動暴動」。

爸爸還聽說,因為緊急修改判決,法院打字小姐熬夜工作打字打到手發炎,隔日去醫務室打針。

12月1日,媽媽終於辦成第一次接見,爸爸第一句話就詢問為何沒有請律師,對這段期間外界發生的事一無所知。至於始終神秘的起訴書、公設辯護人辯護書以及判決書,直至近11年後爸爸保外就醫帶回家,媽媽才得窺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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