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三):消失

By 陳志平 / 2022-11-23 14:19:54 /
白色恐怖
陳明忠
政治犯
左翼
摘要:

本文為陳明忠二女兒陳志平整理這些當年被阻斷的信件內容,根據眾多資訊拼湊還原當年「消失的11月」間發生的事,過程中每個環節讀來驚心動魄,令人感受到白色恐怖的肅殺氛圍。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兩岸犇報》經作者授權轉載全文。「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系列共四篇,本文為第三篇:「消失」。

【犇報編按】


陳明忠先生是台灣知名白色恐怖政治犯、反帝愛國社會主義者,於2019年11月21日清晨逝世,享年90歲。陳明忠在1976年第二度被捕時,歷經酷刑被以二條一項處唯一死刑,妻子馮守娥為拯救陳明忠,努力與陳明忠通信聯繫,甚至一度被警總帶走軟禁。但不論是陳明忠從獄中寄出的信,或馮守娥軟禁前、回家後寄出的信,在生死繫於一線的一個月內都官方阻擋、沒收或被消失。本文為陳明忠二女兒陳志平整理這些當年被阻斷的信件內容,根據眾多資訊拼湊還原當年「消失的11月」間發生的事,過程中每個環節讀來驚心動魄,令人感受到白色恐怖的肅殺氛圍。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兩岸犇報》經作者授權轉載全文。「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系列共四篇,本文為第三篇:「消失」。

xxx圖為1981年8月8日父親節,馮守娥帶陳志民(左)、陳志平(右)赴綠島監獄探視陳民忠。圖片來源:夏潮聯合會提供


◎前篇|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二):送藥
◎作者|陳志平(資深媒體人、陳明忠次女)

4-3 消失


1976年10月27日爸爸被起訴了,但爸爸在11月2日突然被借調出席調查庭,回到押房裡,才收到起訴書,當天下午5點半再收到11月9日開審查庭的通知。

由於時間緊急,爸爸立刻以限時掛號先後寄出兩封信、兩份「起訴書」給媽媽,好讓媽媽聘請律師為他辯護,但自此刻開始,爸爸前後寄出的8封信,或被阻擋或被沒收或直接被消失。媽媽則在11月6日被警總帶走軟禁7天,軟禁前、回家後寄出的4封信也都憑空蒸發。

xxx圖1 陳明忠11月寄的這8封信都被攔截,只能從陳明忠留下的底稿,還原當時發生了什麼事。(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xxx圖2 馮守娥的這3封信也沒寄到,這是馮守娥留下的底稿,另有一封在律師事務所當場撰寫,到對面郵局寄出的快信亦被沒收,沒有底稿。(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因為媽媽一度失聯,爸爸在孤身出庭同時,一直擔心媽媽是不是出了事,等得知媽媽曾被帶走但已平安返家,爸爸忍不住說「謝天謝地」。而媽媽回家後,發現錯過爸爸的審查庭,難過不已,然而一直接不到信也見不到人,媽媽非常擔心爸爸是否會被秘密宣判並快速秘密處刑。因此,在終於收到信件確定爸爸還活著時,媽媽哭了!

10月24日,爸爸第一次在信中提及請律師。他對媽媽說,如果收到起訴書會立刻寄回,並請媽媽先詢問他的三弟有沒有富於經驗的律師同學,因為認識的人更會幫忙研究案情,爸爸連行情都問了,「價錢,聽說是二萬元左右」。

10月31日爸爸終於接到媽媽10月1日寄到博愛路保安處、流浪了整整一個月的第一封家書,對媽媽詢問如何送東西的問題,爸爸重申為家裡經濟著想,也不想媽媽東奔西跑,因此建議媽媽可以不必送東西,若媽媽不送不安心,兩週送一次,或頂多一週一次就好。

此外,由於之前已預估移至軍法處看守所約一個月後會被起訴,爸爸也請媽媽在四天後、即11月3日週三送東西時,打聽一下是否可接見,他同時在信中附上獄友介紹、軍法官出身的律師陳恂如的名片,稱「聽說肯賣力」,讓媽媽參考。

其實,此時爸爸已經被起訴了,但日期登載為10月27日的起訴書,還不知被刻意留置在何處。

11月2日上午10點,爸爸突然被借調出席「調查庭」,庭上爸爸第一次聽到自己確定被以叛亂條例二條一項起訴,罪名包括密議叛亂,勾聯組織結合群眾從事暴動,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施等。

驟然出庭卻對被控罪名一無所悉,爸爸勉力為自己辯護,回到牢房才看到起訴書,爸爸立刻以「限時掛號」寄給媽媽,並在信中說明當天已開過調查庭,所以可以辦接見了;爸爸同時請媽媽請律師,說明律師到軍法處登記後,可閱讀口供自白,以及和爸爸研究答辯等程序。

被以唯一死刑起訴,爸爸應是想安慰媽媽,所以在信末說「起訴書總是寫得厲害一點」,但也直言,起訴的內容讓他「看完後心裡很不舒服,也有點亂,故今天以(於)此擱筆」,至於前封信拜託媽媽買的書,「暫時不要了」。

xxx圖6 收到起訴書證實被以「唯一死刑」起訴,陳明忠要馮守娥暫時不用寄書了。(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爸爸寄出第一封限時掛號信後,下午5點半再收到11月9日上午8點開「審查庭」的傳票。11月3日爸爸重新手抄一份「起訴書」,寄出第二封限時掛號,爸爸在信中拜託媽媽「盡快替我請一位律師,不然就來不及了」。然而這兩封信都半路消失。

xxx圖3 陳明忠在11月3日第二次寄出手抄起訴書給馮守娥,告訴馮守娥開調查庭後才收到起訴書,並以為之後可以接見見到馮守娥和律師。(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xxx圖4 陳明忠11月2日、3日連寄兩信告訴馮守娥收到起訴書,都被攔截阻擋,陳明忠後來知道後,在底稿上標註「沒寄出」。(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xxx圖5 陳明忠在11月3日信中告訴馮守娥收到9日開審查庭的傳票,因為就在短短6天後,陳明忠請馮守娥儘快請律師,不然就來不及了。(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媽媽在10月29日收到爸爸10月24日第一次提及請律師的信後,立刻找了一名律師,並付了5千元訂金,但顯然這名律師不夠力,直到11月3日上午媽媽去看守所送東西時,這律師還稱爸爸尚未被起訴。

但媽媽收到送物回條,看到爸爸在回條簽名旁寫了「請接見」,以及回條背面被劃掉的「陳恂如」三字,立刻詢問登記處是否可以辦理接見,惟登記處稱可接見名單上還沒有爸爸的名字;媽媽不放棄,當天下午再到看守所再送一次東西,仍得到同樣的答覆。回到家裡,媽媽和二叔查電話簿找到陳恂如事務所,花了三萬元正式委任陳律師接手為爸爸辯護。

媽媽在11月4日夜晚寫的信中,說明11月3日登記處稱仍未接到「准接見的公文」,因此她空跑一趟,詢問爸爸是否接到起訴書?是否再下一週就可以接見?媽媽並在信末說,「陳恂如律師已接受我的委託,最近大概會去接見你」。這封信一樣被攔截消失。

xxx圖15 陳明忠於11月2日接到起訴書,3日在馮守娥送物回條上寫「請接見」,馮守娥於11月4日信中說明3日兩度提出接見都被否決。馮守娥寫完此信兩天後就被警總軟禁了。(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11月5日,陳恂如告知媽媽已辦好手續,媽媽當場寫信告訴爸爸,並立刻到事務所對面郵局以快信寄出,這封信依舊憑空消失,是媽媽被截的第二封信。

律師請好了,還是軍法處法官出身,但隔天11月6日下午,媽媽就被警總帶走軟禁,警總一併偷走家裡戶口名簿、戶口謄本與爸爸的身份証,然後於同一天去文陳恂如事務所要求補送戶籍謄本,證明爸媽的夫妻關係,逼得陳恂如知難而退,主動解除委任。

爸爸不知道媽媽被帶走,在11月7日的信中,詳細說明他於11月2日上午10點許,忽然被借調去開調查庭,但起訴書在開庭回房後、於上午11點45分才收到,「因為事先沒有收到起訴書,不知道被起訴的事實是什麼,因此答得並不很理想」;同天又收到9日開「審查庭」的傳票,所以立即手抄起訴書寄給媽媽。

xxx圖7 陳明忠在11月7日信中說明準備出席9日審查庭的狀況。(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遲遲等不到律師辦接見討論案情,兩天後就要開庭,爸爸說:「我怕來不及請律師,故自己動手寫了一份四頁半的答辯狀,於5日早上寄給審判官」。

xxx圖8 因為遲遲等不到律師,陳明忠在11月7日信中說,自己準備了四頁半的答辯,他已盡力了。(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爸爸說,同樣在5日下午,公設辯護人(郭同奇上尉)要他去談話,「於是我又將新想出來而沒寫在『答辯狀』上的一些『反證』告訴了他。」

爸爸說:「我在『答辯狀』及和郭辯護人的話中舉出了足以推翻起訴事實的許多『反證』,但問題是審判官要不要採信;總之,我已盡了全力,現在只有聽天命了!」

此時,爸爸還不知道被警總刻意阻擋爸媽接見、請律師,爸爸在信中說,看到媽媽週三(11月3日)下午又送菜去,「我就知道是來請求接見的,不知道那一天為什麼不准我們接見?」,爸爸接下來還寫,「不過我相信我們星期三一定能見面的」。

在「星期三」之前,有被劃掉的兩個字,看似是「九日」,顯示爸爸原本認為9日開審查庭時應會見到媽媽,雖因遲遲未見到律師,讓他又不確定媽媽是否會出席,但仍認為至少審查庭隔天11月10日是星期三接見日,依照規定,他和媽媽應該終於可以見面了。

在信末,爸爸還追記表示:「我已再寫了四頁半的『補充』的『答辯狀』,準備明(8日)朝提出來」。

xxx圖9 陳明忠在11月7日的信末補充,他又再加了4頁答辯要補送給審判長。(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於11月7日寫的第二封信裡,爸爸不忘和媽媽相互打氣,爸爸引述媽媽前封信的內容說:「『小民的成績好,所以要妳告訴我,而小平卻要等到下次(才告訴我)』,短短幾句話,就夠我想出她倆的表情了。是的,只要平安,我們總有團聚的一天,但願我們都為了那一天而勇敢地繼續生活下去。」

然而同樣的,這兩封信也消失了!

xxx圖10 陳明忠在11月7日第二封信為馮守娥和自己打氣,強調為了團聚的一天會勇敢堅持。(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在媽媽被軟禁的第四天、即11月9日上午,沒有律師陪伴,沒有家人旁聽,爸爸出席審查庭。11月12日媽媽終於被釋放,離開前警總人員要媽媽簽切結書,威脅媽媽不能對外透露案情,「否則讓妳再坐10年牢,陳明忠也死無葬身之地」,然後交還偷走的戶口名簿等證件,媽媽回到家驚覺審查庭已在9日開過,卻沒有律師幫爸爸辯護,這形同明白昭示一切法律規定是假、公開審判是假,爸爸命在旦夕,媽媽連忙把相關訊息傳遞出去(請見前文〈暗夜行路之人為刀爼〉)。

爸爸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事,在下一個寄信日11月14日的第一封信,爸爸說,9日開了審理庭,公設辯護人郭同奇辯得相當好,雖然不夠詳細,但已談到要點。其概要是:「被告陳(明忠)、陳(金火)、蔡(意誠)、王(乃信)等人雖供承有在陳明忠住宅見面之事實,但並非由陳明忠邀約,亦非密議叛亂情事,談話內容亦不過是國內外現況,雖間有涉及政治問題,但與擴大叛亂、宣傳、勾聯組織、結合群眾從事暴動等行為,尚有極大出入;被告陳明忠、陳金火之行為尚難謂已達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程度,請適用較輕之處罰,以保人權,而符法制。」

xxx圖11 陳明忠在11月14日信中說明開審查庭狀況。(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事後拿到的公設辯護人辯護書上,郭同奇明白主張爸爸「無罪」。

爸爸說,當然不管他們被告和辯護人講得多有道理,採信或否的權在審判長,「不過就我來說,我已盡了全力。」

審查庭已結束,爸爸說:「我現在有的是時間,除了看書外,多用於回想。我常常想起我們一家在中山北路小巷裡吃韓國火鍋、石頭火鍋,以及在萬華吃海鮮的光景,也想到在植物園裡逛遊、照相以及看『北京猿人』的快樂」。

信末,爸爸對媽媽說:「我們在一起的時間雖然不算長,但都是我一生唯一的黃金時代」。

xxx圖12 開完審查庭,陳明忠回憶全家出遊的時光。(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然而許久沒有媽媽的訊息,終究讓爸爸感到不安,他在11月14日第二封信裡詢問,「妳5日(星期五)來送東西時,由於比以往提早一天,已使我覺得奇怪,接著8日明仁(爸爸的二弟)來,10日也是明仁來,而9日卻沒有收到妳的信。是不是家裡(包括羅東那邊)(註:指媽媽娘家)發生了什麼變故?希望妳告知我一下。」

爸爸說:「雖然我知道了也沒什麼用,當然也幫不了忙,但在心裡上總比不知道而亂猜想好一點。」

如同前4封信一樣,這第5、第6封信,也沒寄到媽媽手上。

媽媽12日從警總軟禁回家,錯過了爸爸的開庭日,也錯過了當週的寄信日,當然,就算是媽媽寄了也一樣被攔截,所以11月16日例行收信日,爸爸還是沒有接到媽媽隻字片語。

不過媽媽在11月17日、19日,恢復送東西給爸爸,儘管11月以來發生了許多事,為避免信被沒收(實際上還是被沒收了),媽媽在11月18日去信中輕描淡寫地說:「上星期因為我不在家,沒有給你寫信,而聽說家裡也都沒有接到你的信,不知道你最近身體好不好?」

不能直言被警總阻擋請律師,媽媽說:「律師我雖然替你請了,由於我的不在家未能補足文件,錯過一次辯護機會,我覺得心中非常難過,但這也是無能為力的,希望你見諒。現在已另外請了律師,你大概已接到律師寄的副本吧?」

xxx圖16 馮守娥在11月12日返家發現錯過陳明忠的審查庭,在11月18日信中跟陳明忠道歉。(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實際上,爸爸當然沒有接到任何律師的副本。

媽媽並說:「你要我們請求接見,但每次星期三去時,我們都請求過,也未獲准」,媽媽說,登記處的人稱不是只有爸爸一個人如此,「所以我們也只有耐心等待」。

這封信依舊沒到爸爸手裡。

爸爸一直沒收到媽媽的信,也不知自己的信有沒有寄到,只能靠觀察誰來送東西、是否送了自己信中要求的東西,判斷情況。

他在11月21日第一封信上說:「看了妳19日送來的東西,可推想到妳似乎還沒有收到我14日寄出的兩封信」,因為沒有見到媽媽送來爸爸在14日的信裡請媽媽送的包覆巾、拖鞋及挖耳棒等三件東西。

不想媽媽再為他花太多錢,爸爸接著說:「最近我的身體似乎已完全恢復了,因此肚子不再餓,幾乎不必吃零食了,所以希望你將送來的東西的量減為一半,一方面可減少開支,也免得我怕東西壞而擔心」。

爸爸先前擔心家裡經濟,也怕媽媽太累,一度要媽媽減少送東西的次數,但因媽媽一度失聯,又始終沒接到來信,爸爸改變了想法,他說:「現在我最需要的是妳『平安』的消息,所以暫時還是麻煩妳每星期來兩次好了,我看到送物單上有妳的名字就放心了」。

因為對外界發生什麼一無所悉,爸爸只能以有限線索聯想推理,他說:「月初,妳星期二來後,星期五又來,此後就不見了,而由明仁來。現在妳17日來19日又來,我怕月初一樣的情形會不會再現?我渴望在23日收到妳的信,而在24日的送物單上還能看到妳的名字,請多來信。」

寫完第一封信後,爸爸收到二叔陳明仁於10天前、即11月11日告知媽媽被警總帶走的信,即便被刑求也未見懼怕,爸爸此時卻第一次顯得恐慌,他對媽媽說:「現在妳已平安了,真是謝天謝地!」

xxx圖14 陳明忠在寫11月21日第二封信前才得知馮守娥一度被警總帶走,對馮守娥平安返家,陳明忠說「謝天謝地」。圖源:作者提供

媽媽突然被帶走,讓爸爸擔心媽媽安危,也擔心是否在兩個小孩心裡留下陰影,爸爸說:「有了這次經驗後,我有一個建議,老七(指媽媽的七弟)的太太沒有上班,孩子也只有一個,是否可請他們夫婦來住?」、「假如老七他們不能來,晚上妳們母子(女)三個太寂寞了,是不是可請明仁的大女孩子來否?」

爸爸請媽媽一週送兩次東西,但擔心媽媽把好東西拼命往牢裡送,因此再次強調東西不用送多,也不用送「高貴」的水果,「我要的是妳平安的消息,而不是東西,東西多了反而使我心裡很難過--因為無論妳怎麼講,我都會擔心家庭的經濟,保重!」

這兩封信照例又被攔截了,但兩天後有了轉折。

爸爸被以唯一死刑起訴並已於11月9日開過審查庭的訊息,此時已傳到國外;二姨獲訊後和朋友們分頭聯繫,並於美東時間11月23日召開記者會,北美的保釣人士們也緊急展開串連,並預定了11月27日紐時頭版廣告刊登救援呼籲,「星島日報」也於11月23日刊出來自日本的訊息,稱爸爸已在11月10日宣判死刑,只給給二個星期上訴。

由於外傳兩個星期上訴期截止就在11月24日左右,這段期間爸爸對外通信遭封鎖,是否在何時會被秘密槍斃,大家都非常擔心。

消息曝光後,於是,爸爸11月21日以限時寄出但被攔下的二封家書,突然於23日下午發回,要求改掉暴露爸爸14日曾寄信但沒寄到部分,然後兩封信迅速在一天內、於11月24日晚上,寄到媽媽手裡,似乎要藉此證明爸爸還活著。也這是11月間爸媽互寄共14封信中,唯二收到的信件。

xxx圖13 陳明忠11月21日的信件被攔阻兩天後,獄方於23日下午要求修改,並快速於11月24日寄到馮守娥手裡。圖源:作者提供

終於等到信,媽媽在11月26日下午的回信裡說,因為都沒有接到信她非常掛念,「所以來信得悉你身體安康,也使我高興得掉下淚來。」

媽媽說:「也許是一直盼望接見未能實現的關係吧,最近總使我心中很不安,只要隔一天沒有去寄東西,我就會覺得似乎隔了好幾天一樣,所以以後我想還是每星期二、三、五都去寄東西,順便問問能否接見」。

當然,媽媽這封信還是被攔截了。

然後,在各方關切但訊息被嚴密封鎖下,爸爸的案件於11月27日宣判了。

xxx圖17 擔心陳明忠被秘密處決,馮守娥在11月24日收到陳明忠信後哭了,馮守娥在11月26日的信中說,她還是一周去送3次東西比較安心。這封信寫完隔天,陳明忠就宣判了。(原信被攔截,圖為留下的底稿)。圖源:作者提供

(未完待續)

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一):解謎
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二):送藥
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三):消失
暗夜行路之生死相依(四):最後的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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