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忠版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歷史(下):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
〈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為陳明忠在2005年赴國民黨中央黨部發表的演講,陳明忠曾因白色恐怖被捕且遭遇嚴酷刑求,理應與國民黨算「苦大仇深」,然而陳明忠在演講中強調徹底反省歷史的目的,是要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陳明忠認為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是真正的解藥。
◎上篇|陳明忠版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歷史(上):「剽竊歷史」的流麻溝十五號
【犇報編按】
陳明忠先生是台灣知名白色恐怖政治犯、反帝愛國社會主義者,於2019年11月21日清晨逝世,享年90歲。陳明忠曾因白色恐怖被捕且遭遇嚴酷刑求,理應與國民黨算「苦大仇深」,但陳明忠為提出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在2005年時赴國民黨中央黨部發表〈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的演講,陳明忠在演講中強調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締造和平,才是真正的解藥,促成後來連戰訪問北京展開「破冰之旅」。近期電影《流麻溝十五號》涉及二二八與五○年代白色恐怖的歷史,陳明忠二女兒陳志平重新分享〈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一文,為陳明忠版本的二二八和白色恐怖歷史留下紀錄。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兩岸犇報》經作者授權轉載全文。本系列分為上下兩篇,上篇為陳志平所寫介紹前言,本文為下篇:陳明忠2005年的演講文〈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全文。
被扭曲的歷史集體記憶
(發表於2005年2月28日)
◎作者|陳明忠
一、「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根本原因──「內戰」而非「台獨」
「二二八事件」雖然是執政者執政「失敗」所引發「官逼民反」的「偶然」事件,但卻由於國共內戰而「擴大化」。
簡述「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包括第一,因為國共在大陸地區內戰需要軍糧,使得台灣島內發生嚴重的缺米現象,引起民心不安與恐慌。以及第二,由於內戰,國民政府無力著手致力於島內生產力的恢復,因此也無法解決青年就業、尤其是從海外回台的原台籍軍人、軍伕的就業問題,使得他們成為島內動亂的主要力量。
但是「白色恐怖」起因,則是在內戰中失利、因而遷台的國民黨政權,為鞏固「反攻基地」,因而在台灣執行的「肅清異己」的行為。國民黨的洪秀柱立委為例,洪委員的父親雖然是外省人、且是國營事業員工,卻也在「白色恐怖」中受害。
因此,是國共內戰導致國民政府在台執政失敗,在民國36年2月28日引發了偶發的「二二八事件」,國民政府進而在民國38年正式遷台後,開啟了長達數十年的「白色恐怖」時期,當時「台灣獨立」在台灣仍是極罕見的主張。
二、「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歷史被扭曲為「台獨者受難」的原因分析
1.事實的混淆與感情的記憶──有關「二二八」與「白色恐怖」兩事件的死亡人數。
「白色恐怖」的犧牲者、受難者中,許多是「二二八事件」的參與者。但因為兩事件在時間上相當接近,包括受難者家屬在內及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兩事件的差異,因而混淆將多數「白色恐怖」受難者,也認定是「二二八事件」中的犧牲者。
實際根據中研院調查,在「二二八事件」中死亡者應少於一千人;但根據中時駐美特派員傅建中在一篇文章中,引述來自前總政戰部長王昇的資訊,在民國38年至民國43年「白色恐怖」清肅異己行動最熾烈的時期,被捕的受難者高達三萬多人,其中15%、約4500人遭判處死刑,也因為「白色恐怖」最熾烈的時間在西元1950年前後,如今外界因此稱該段時期受難者為「五○年代受難者」。
只是由於一般民眾並不了解其中的差別,並因親友受害或恐懼、憎惡等因素,兩事件的受難者、犧牲者人數因此被誇大到外傳的「死亡數十萬人」,雖然此一說法不正確,但也反映「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兩事件對人民心理造成的嚴重影響,國民黨立委吳敦義的父親也是「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家族因此蒙受的陰影,吳委員應該也有深刻體會。
2.「二二八事件」被扭曲為「台獨運動開端」,是鼓吹台獨運動者為政治目的所作的歷史扭曲。
國共內戰是國共雙方的生死鬥爭,但當時國共雙方雖相互對立,社會主義在民國36年後光復的台灣,卻是相當興盛的思想,倡導社會主義的書籍在台灣也非常流通,並無接觸者即是「共匪」的概念;也因此在官逼民反的「二二八事件」後,對國民黨政府失望、憎恨的台灣人民,尤其是知識青年、大專學生,因此自然而然轉向靠攏共產黨,形成由認同「白色祖國(指國民政府)」轉為認同「紅色祖國(指共產黨政府)」的現象。
此趨勢展現在具體的社會運動上,即是當年造成極大轟動的「麥浪歌詠隊」與「鄉土藝術團」的出現,這些由大學生、知識青年所組成的社運藝術團體,在台灣全島巡迴表演,同時倡導社會主義思想,發揮了相當的宣傳效果,卻也因此觸怒了國民政府,於民國38年引發了所謂「四.六事件」,「四.六事件」因此也可以稱作「白色恐怖」事件的肇始。
「四.六事件」反映的是國民政府正式遷台前,社會主義及共產黨組織在台發展的狀況,也顯示「二二八事件」的後續影響,其實是「左派勢力」在台灣島內的抬頭與壯大,而不是「台獨運動」的萌芽;只是國民政府在「四.六事件」後展開長期數十年的「白色恐怖」行動,以及台灣歷史教育上刻意省略了對內戰前後台灣島內實情的紀錄,讓這段歷史遭到淹沒。
也因為真實歷史紀錄的缺乏,在台獨運動於民國六、七十年間興起後,倡議台獨者才有機會選定對台灣人民感情有深遠影響的「二二八事件」,並將之扭曲為「台獨運動」的開端,以賦予台獨運動的正當性與合理性。
三、「台獨」二二八起源論的錯誤
1.「二二八事件」是台獨運動開端的說法,不符合歷史事實:
「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相隔只有二、三年,「白色恐怖」早期的犧牲者與受難者,不論本省人或外省人,絕對多數都是戴上「紅帽子」,即被指為「左傾份子」;但在該段時間,因「台獨案」遭到逮捕拘禁的,只有廖文毅與黃紀南等數人而已。
「白色恐怖」中真正屬於「台獨案」者,在民國50年前後才逐漸增加,也就是西元1960年前後,「台獨案」增加的時間點,符合海外台獨運動的開始時間點,如王育德等人在日本成立「台灣青年社」的時間為1960年,「台獨聯盟」則是在1970年於美國成立。
此外,台獨有兩反,即「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但「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民國36年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尚屬弱勢政黨,更在「二二八事件」後發表聲援二二八抗爭者的宣言,同情「二二八事件」的台灣人民,面對中共的聲援,豈有「反共、反中國」的道理,因此研究台灣歷史的戴國煇教授說:「台獨運動的形成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為契機的」,這即是說,台獨運動的開展是在國民政府全面遷台以後的事。
2.「台獨」運動興起的根本原因,不是「二二八事件」而是國民政府在民國42起實施的「耕者有其田」政策
「台獨」運動的原貌,實際是因國民政府土地改革政策而沒落的台灣地主子弟的反抗運動。在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後,因此而沒落的台灣地主子弟,分別遠走日本、美國,並在日美發動「反國民黨、反共反中國」的「兩反運動」,這樣的反抗運動並因其後進一步與台灣本土中小企業結合而壯大,而這些中小企業主中許多也是由地主轉型,同樣因土改政策對國民黨政府感到不滿。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即是日據時代台灣的抗日領袖林獻堂,林獻堂在日據時期率領台灣人民反抗日本的統治,卻在台灣光復後,因為不滿土改政策,遠走日本,並於日本援助主張台獨的邱永漢。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在海外從事於台獨運動的重要人物,畢業於處在嘉南平原的台南一中、嘉義中學者特別多,但出身於台中以北明星高中者相對稀少;這也可以解釋何以台南縣市是當前台獨運動最興盛的地區,因為台南縣市是台灣最大的地主集聚地,台灣第一個黨外出身的縣市長就出現在台南市(葉廷圭),「台南神學院」則被稱作「台獨訓練所」。
四、歷史悲劇中的「外省人」
「二二八事件」時的抗爭口號之一是「打倒貪官污吏」,由於貪官污吏大都是居於「能夠貪污」職位的外省人,因此「打倒貪官污吏」變質為「打倒外省人」,使得許多無辜的中、下階級外省人,無端在二二八事件的動亂中挨打、甚至因此死亡。
實際上,國民政府在民國38年正式遷台並發動清肅異己的「白色恐怖」初期,由於大陸局勢仍然混亂,政府不確定能不能保得住台灣,因此民國38年間逮捕、處死的都是外省人,直至民國39年韓戰發生、該年9月美國第七艦隊駛入台灣海峽後,國民政府開始大規模逮捕左傾份子,才有大量台籍菁英的死亡。
具體的實例是民國38年的「基隆中學案」,在該次的逮捕中,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處死刑,但本省人全部被處感化教育,這也為什麼當時涉案的台大學生許遠東,得以在三年感化教育後復學,並在大學畢業後獲謝東閩的推薦進入銀行界,最後還爬到了中央銀行總裁的高位。
台獨人士總愛宣稱台獨運動者在「二二八事件」或「白色恐怖」中受難,實際所有因「台獨案」被捕者,沒有任何一人被判處死刑(唯一一例死刑是因涉及政府幕後不當操作而遭清算,純屬例外)。
相較之下,外省人在台灣人口的比率不超過15%,但依據中研院研究員范雲的調查,外省人在白色恐怖時期的受難比率卻達40%,遠超過其人口比率。
五、消除族群傷痕──效法孫中山先生
總結「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慘痛經驗,「內戰」是傷痛的根源,但「生於亂世的人不如太平時代的狗」,歷史悲劇的發生有其時代的因素,受害者沒有本省、外省之分,我們要還原歷史,也應展望未來,以積極的作為消弭因「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所留下的族群仇恨。
回顧中華民國的創建史,孫中山先生在革命時期倡導「推翻滿清」,以現在的眼光看來,何嘗不是挑撥族群(滿漢)矛盾,但孫中山先生建立民國後,即改稱「五族共和」,顯示政治家必須清楚區分手段與目的,並在掌握權力後全力消弭過程遺留的傷痕。
國民黨政府雖已就「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受害者及遺族進行補償,然而這只是消除傷痕的方法之一,卻不能根絕台灣島上族群裂解的夢魘,實際上,只要引發「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根本因素仍存在,即兩岸敵對的狀態仍然存在,因此在台灣衍生的族群撕裂問題,就永遠無法解決。
台灣人民如果有心要解決問題,兩岸透過談判結束敵對狀態、締結兩岸和平協定,應是無法迴避的路,然而兩岸談判也正如同商業談判,談判前了解彼此的思考邏輯,才能清楚擬定談判策略,並透過相互溝通讓步,達成最後的共識,只是兩岸分隔數十年,彼此思考邏輯差異之大,已讓雙方在溝通上出現雞同鴨講的障礙,也因此即使兩岸已交流多年,彼此的鴻溝卻未見縮減。
「一國兩制」主張就是一例,對中共的「一國兩制」主張,台灣人民解讀為「大陸要吃掉台灣」,始終不了解大陸如果對台灣有善意,為什麼堅持不在此主張上退讓,要一再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然而就大陸的理解,「一國兩制」的意義卻是「中國的主權由兩岸人民共享,台灣的治權由台灣人民獨享」,在大陸的思維裡,這是充分重視台灣主體性和尊嚴的說法,這已是大陸極大的退讓,他們也無法了解,台灣人民為何視之為洪水猛獸。
再以「反分裂法」為例,台灣人民認為中共訂此法是要硬性吞併台灣,否則就祭出武力威嚇,但大陸當局的思維卻認為,「反分裂法」的對象只限「主張台獨者」。
美國為了避免分裂,過去曾發生了南北戰爭,國民黨時期也制定了「國家安全法」,其中有兩條就是規定人民不得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與國土分裂,這些也等同主張「反分裂」;是以,台灣人民對於反分裂法不安的看法,反而讓大陸對台灣人民支持台獨的比例有多高,產生疑慮。
因此,唯有兩岸撤除對彼此的敵意,客觀了解對方的立場,延續數十年的兩岸內戰狀態,才有和解的可能,台灣島內的族群問題,也才有根絕的可能。
六、讓悲劇不再發生──中國國民黨的歷史責任
我與妻子及妻子的兄長,都是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受難者,然而,我今天到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的目的,不是為了個人與家庭的悲慘遭遇來討什麼公道的。我只是希望同樣的苦難不要再在下一代發生,因此台灣各政黨如果對二二八有真正的理解與反省,光是道歉或是補償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能解決發生悲劇的歷史根源,結束兩岸的內戰敵對狀態,島內的族群問題自然可以迎刃而解,締造永遠的和平。
這也正是我在二二八紀念日的前夕,來到國民黨中央黨部的原因;這也是國民黨不能推卸的歷史責任與義務,更是連戰主席的責任與義務。本人以二二八受害人的身份,在二二八前夕的此刻提出呼籲,「解鈴仍需繫鈴人」,希望國民黨誠懇認真地面對歷史,黨主席連戰先生有必要前往大陸進行「和解之旅」,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面對面化解兩黨歷史上的恩怨情仇,以結束兩岸的敵對狀態,共創兩岸的大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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